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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化市工商局由一瓶两个生产日期的罐头,顺藤摸瓜查获了49箱过期水果罐头。
3月25日下午,工商执法人员在对辖区食品商店检查时发现,一瓶净含量为1.8千克糖水山楂罐头有问题。瓶盖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4/01/15”,喷码字体较大,非常清晰,但字体反了。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经仔细检查发现大字日期的下方,还有一个较模糊的日期是2012年5月18日。两个生产日期?执法人员据经验推断,标签标明的保质期为18个月,该罐头很有可能已经超过保质期,经涂改生产日期后二次流入市场的。据商店负责人交代这批罐头是由敦化的批发商王某送来的,一共10箱,共80瓶。根据商店负责人提供的购货凭证,工商人员找到王某的库房,现场查获了涂改生产日期但未销售的罐头39箱,王某交代这49箱罐头是她回收商店的临期罐头,到2013年11月18日已过期,厂家既不召回,也不补偿调货。为了减少损失,就昧着良心将原来的生产日期清除,重新喷上新日期,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
王某使超过保质期的罐头又获得“重生”继续销售,被工商执法人员逮个正着。工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查扣过期罐头49箱392瓶),并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