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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海门莲藕香芋添加漂白剂事件追踪
时间:2014-04-09 10:38  浏览次数:

  如皋新闻网讯 上周,记者暗访海门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发现不少批发户在莲藕和香芋中使用漂白剂已是“公开的秘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亟需重视,但相关部门监管缺位,甚至给不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如何保障农产品安全,正遭受严峻拷问。

  在记者通过暗访掌握商贩使用增白剂的音频证据后,第一时间向海门市工商局、南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举报。海门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朱慧涓告诉记者,柠檬酸和焦亚硫酸钠都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围,但是在农产品里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并没有相关的标准或者规定,所以没有依据进行监管。

  在食品添加剂的标准里就是允许使用在水果、蜜饯、包括一些罐头食品里的。但是香芋、莲藕等农产品,在体系里不包含,也没有提到适用范围和标准,对这类农产品我们目前还没有办法进行检测。

  但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邵倩却给出不一样的说法:

  按照正常的,它属于食品添加剂,但是在农副产品中不该出现,一般来说,是不允许的。国家规定里,只能从添加的东西考虑,本身就不太正常的。这种就属于黑心贩,没有道德水准的,想来给你添加。但是在常规的,生产过程中不可能想到添加,所以国家就没有相应的规定。

  在2011年出台的《南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里规定,市农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市工商局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在农产品批发环节添加漂白剂,恰好处于两者职能交叉的部分。在暗访的第二天,海门市农业局和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一起到苏中农批中心。在现场,他们通过看颜色、闻气味、询问批发商的方式了解情况,没有发现使用漂白剂的现象。但是,两个部门自始至终都没有抽样检测的打算,原因是做不了检测。海门工商局工作人员:

  一定要检测的话只能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来检测,如果行业标准里没有这一条,你说我根据什么来检测。我这抽样就没有意义,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检测农药残留,其他的做不了。

  昨天下午,市食安办就此专门召开媒体通气会,向南通新闻广播的记者通报了事件调查、处置的最新进展,食安办和各职能部门在也会上作了表态。

  昨天,南通市食安办、工商局、农委领导,海门市副市长王拥军带领的海门市工商、农业、卫生、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和苏中农批中心管理方悉数到场。他们依次对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遇到的难处进行了介绍。

  海门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丛发源:“我们工商部门加强了市场巡查的频次,做好了批发市场经营户的取样工作,对批发市场上莲藕和香芋进行了采样,其中莲藕是5份,香芋是4份,我们监督市场主办单位进行了封存,等联系到检测机构以后再送检。”

  海门市农业局负责人表示,农业检测中心中缺乏对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项目,是他们遇到的“拦路虎”。他们将在今天召开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上提交讨论这个问题。

  在农产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这在海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前所未有。海门市政府高度重视,副市长王拥军与4月2日立即召集了各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他要求,在食品安全严峻的形势下,各部门要尽责履职:“在座的每一个部门都是责任人,要一直把这个事情到处理结束,一定要抱着认真、严谨、依法、依规来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向上级部门请求帮助。 在权威部门有明确的答复之前,我们整个这一块要加强跟踪,加强说服教育,要对经营户进行追踪、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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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