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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等入列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
时间:2014-04-18 21:55  浏览次数:

《证券法》修改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预计12月初次提交审议,当年初审的法律案还包括《立法法》、《食品安全法》、《行政复议法》的修改等;《预算法》、《环保法》、《土地管理法》也将继续审议。

4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开了上述内容。

此次进入计划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十件,除《航道法》(4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12月)属于新的立法外,其它八件都属于对现在法律的修改,分别是《安全生产法》(2月)、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4月)、《广告法》(6月)、《行政复议法》(6月)、《立法法》(8月)、《食品安全法》(10月)、《证券法》(12月)和《大气污染防治法》(12月)。

此前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再次审议的法律案六件,其中新立法一件,为《资产评估法》(8月)。法律修改五件,分别是《环境保护法》(4月)、《军事设施保护法》(6月)、《行政诉讼法》(10月)、《预算法》和《土地管理法》。

该立法计划没有确定《预算法》和《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的具体审议时间,但根据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所确定的议程,《预算法》修改将于4月底进行审议。

除上述计划外,为落实中共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也将适时安排审议。

进入预备项目的立法内容则包括:修改教育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著作权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刑法》等,和制定《中医药法》、《期货法》、《粮食法》、《网络安全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国防交通法》及单行《税法》等。

这些立法项目将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4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7年至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向社会公布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全文,2011年和2012年一度暂停。2013年没有公开全文,但通过新华社发布了立法计划的主要内容。

全国人大此番重新公布立法计划,在立法公开方面展现出积极的姿态。

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瑞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计划对立法工作的安排,要做到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协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改革。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要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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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