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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食品销售环节全程监管 每件商品有据可查
时间:2014-04-19 12:58  浏览次数:

天津频道 根据日前下发的《2014年滨海新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方案》,今年新区食药监局将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完成25家区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和5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认定。届时,市民将购买到更加放心的食品。

位于上海道的乐购超市是新区去年年底挂牌的首批区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昨日中午,记者走进乐购超市,看到公示栏上贴着天津市工商局各个月份的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公告。公告详细写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销售厂家等信息。在干果、糖果等散装区以及肉类等生鲜食品区,柜台上摆放着醒目的蓝色警告牌“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勿直接接触食用物品”。记者在采访时看到,一位市民准备伸手查看冰柜内鸡肉时,工作人员及时递上了一个塑料袋,并解释:“对不起,我们这儿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达到示范店的要求,凡是超市内出售的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都设置了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还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视,及时处置食品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食品安全主要涉及生产和流通两大环节。示范店的评选切中了食品销售环节,通过对销售全过程的监管,确保百姓吃到放心食品。去年底,新区首批22家食品流通单位接受了现场核查,21条安全指标全部达标,成为滨海新区第一批区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涵盖了新区范围内以经营食品为主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批发商、市场内经营者等各类市场主体。被评选的示范店在管理上,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按照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为乳制品、生猪产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单独建档,做到销售的每件商品“有据可查”。

今年,新区食药监局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开展对示范店的建设、评选工作,力争年内将示范店数量增加至25个。同时,在已经评选出的示范店内将优中选优,申报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获评后,示范店将实行每年一认定、每两年一复查的动态监管方式,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经营者落实,对不达标的,将按程序撤销称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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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