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公司强迫我们购买饮料,如果不交钱,就直接从工资里扣款。”昨日上午,海南佳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小新致电本报热线反映,近几个月来,由于公司制造的产品没有符合客户的需求,遭到退货。公司随后强行要求员工购买被退回来的饮料,购买饮料款直接从工资里扣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对员工的一种处罚方式,目的在于减少瑕疵品的出现,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该负责人承认了要求每位员工需要购买产品的最低数量。对此,律师表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可拒绝购买这种饮料。
记者 文盛 文/图
员工被强迫购买的饮料
考勤表上记有员工购买饮料数量
员工反映
“公司强迫我们买饮料,从工资里扣款”
海南佳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小新告诉记者,该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销售一次性饮水杯、塑料碗、饮料瓶等的公司。这些年来,公司一直为海口某食品厂生产饮料瓶,用于灌装椰子汁制作成瓶装饮料。由于公司在生产饮料瓶的过程中有部分工序把关不严,导致生产的部分饮料瓶瓶身带有黑点,遭到食品厂的退货。从今年8月份起,公司要求员工购买这些被退回来的瓶装饮料。
“8月份时,公司开始要求每名员工购买被退货的饮料,每瓶单价8元,每人最少买3瓶。”小新说,在9月份,公司要求每名员工至少购买5瓶。“在连续两个月被强制购买饮料后,大部分员工提出了反对意见,抵制这种"被购买"行为。在接下来的10、11月份,公司没有提出购买饮料的要求。但是在12月份,公司又开始强行要求员工购买饮料。”小新说,12月10日,公司以每瓶单价5元的价格,再次要求每位员工最少购买5瓶饮料。“公司强迫我们购买这些饮料,我们不交钱公司就直接从工资里扣购买饮料款。”小新说,虽然钱不算多,但公司这种强迫员工消费的行为让大家心里很不舒服。记者在小新提供的照片上看到,这些被退货的饮料没有标签、没有外包装、没有食品合格证,一个光秃秃的塑料瓶里装着白色液体。
公司回应
员工工作没做到位,这是一种处罚方式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海口港澳大道的海南佳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副总经理王海燕和车间主任黄文春进行采访。王海燕说,食品厂在进行饮料灌装时,发现一部分有瑕疵的饮料瓶,随即将这些不合格的饮料瓶退回给佳昕公司,并要求佳昕公司按每瓶10元的价格赔偿。“在生产过程中,员工没有检查出这些不良产品,工作没做到位。如今公司受到损失,员工也要承担一部分, 这是一种处罚方式。”王海燕说,此举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瑕疵产品的数量,促使员工更加认真工作。
对于从员工工资里扣除购买饮料款的情况,车间主任黄文春表示,员工不愿意交现金,所以才直接从工资里扣款。“购买饮料都是员工自愿的,公司没有要求最低购买数量。”黄文春说,既然员工反映不愿意购买,以后被退回的饮料公司将不再出售给员工。如果员工还有未开启的饮料,可以带到公司退货。黄文春拿出一张员工考勤表,指着表格右侧的数字说:“这是12月份每位员工购买饮料的数量。”记者注意到,在表格中,每位员工至少购买了5瓶饮料。记者问“公司是不是要求每位员工最少购买5瓶饮料?”黄文春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律师说法
该公司这种做法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对此,陈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克扣员工工资。同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对海南佳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强行要求员工购买饮料的行为,员工可以拒绝。如果公司强行从工资里直接扣款,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