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动态 >
建监测点 监管学校周边儿童食品
时间:2014-03-11 09:52  浏览次数:

  全国人大代表刘清莲议将儿童食品安全纳入法律法规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特派北京主任记者 房延彦 记者 常旭)随着“儿童专用”食品受到青睐,同时也引发人们对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刘清莲向大会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监管议》。

  儿童食品有隐患 无添加剂标注

  “当前大多数少年儿童的饮食习惯不健康。”刘清莲说,网络调查显示,在日常生活中,80%以上的小学生经常吃零食,排名前三位的零食依次是:薯条、薯片等膨化食品;羊肉串、炸鸡柳等油炸类食品;麻辣香干等熟食。

  同时,因为有利可图,校园周边充斥着缺乏监管、混乱无序的小食品店和流动摊贩,出售未经检验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甚至许多是“三无”产品,成为儿童食品安全重大隐患。

  儿童食品也缺乏产品标准和添加剂标注。刘清莲说,市场上凡是大受儿童欢迎的零食,标注成分表均是含有较多的食品添加剂。有些标有“儿童专用”食品却无明确的食品成分和添加剂等信息。在国外,儿童食品添加剂有非常详细的禁止清单;而在我国,某种添加剂是否可以被应用到儿童食品中,其添加范围是什么,都没有明确而统一的标准。业内猜测,食品生产厂家在生产这些食品时,执行的多是成人的标准。

  刘清莲认为,儿童身体还处在生长发育阶段,有些代谢器官还没有发育成熟,对于添加剂的耐受性要比成年人差的多,长期摄入大量添加剂可能会对孩子的肝、肾功能产生较大影响。

  建议“禁播”有害垃圾食品广告

  刘清莲建议,应针对少年儿童身体发育特,对少年儿童类食品中添加剂等安全问题进行独立性评价,制定相应少年儿童食品添加剂标准、少年儿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风险关系。

  尽快出台“儿童食品”相关定义,对儿童食品进行限定,制定《儿童食品安全法》或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纳入儿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将所有生产销售儿童食品企业纳入统一管理,对不符合生产儿童食品的企业进行取缔或整改。”刘清莲建议,在学校、社区建立儿童食品监测,负责对学校、社区周边食品店及小商贩出售的儿童食品实施监管。

  刘清莲认为,应该整治儿童食品生产环节,完善儿童食品的召回,信息追溯体系;规范食品标签的标志,如保质期标识既醒目又容易辨认,标示出儿童食品的全部营养成分及所占比例。

  此外,刘清莲建议,应实行儿童食品广告准入制,对有害青少年和儿童健康成长的垃圾食品广告,纳入“儿童不宜”范畴,并将此类广告从少儿广播电视节目或少儿读物中清除。可效仿国外对零食实行三色食品标签制度,即根据糖、盐,特别是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在食品外包装上用红、黄和绿色标注其安全性。

原标题 [建监测点 监管学校周边儿童食品]

以上内容来自:华商晨报

[责任编辑:纪博琪]




上一篇:华大水产:着力提升原产地鳗鱼产业链   下一篇:从“农民工大国”迈向“技工大国”(来源:经济日报)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