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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2)
时间:2014-04-18 08:36  浏览次数:

  (6)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7)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50万元,经营范围:粮油、食品、饲料专用机械设备、自控设备、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销售;甲级工程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定价政策是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农产品(000061,股吧)年需求量在260万吨左右,中粮集团及下属公司拥有粮食采购、供应和物流渠道,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玉米、木薯,是为了保障公司原料供应以满足生产正常运行;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食用油,为关联方加工食用油,可以扩大油脂公司业务规模,提高设备利用率;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柠檬酸、赖氨酸及乳酸等产品,是为了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和业务领域,有利于拓宽销售渠道和市场。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销售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关联交易经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3、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每项日常关联交易分多次进行,每次具体交易价格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来定,因此,公司此次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14年预计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确认函和独立意见。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6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4-025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安徽丰原马鞍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3家二级企业,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经营业态。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投融资管理、能源管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研究与开发、仓储物流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计量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法务管理、公共关系管理、行政管理、内部监督等共23个业务流程。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和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如下: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组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实施内部控制设计与运况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并汇总评价结果;编报年度评价报告。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现场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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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