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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5)
时间:2014-04-18 08:36  浏览次数:

  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燃料乙醇、食用酒精生产、储存、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淀粉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粮食收购,发电,(以上经营范围一律按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工程的科研开发,氨基酸、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粮食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进出口,蒸汽的生产、销售。”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燃料乙醇、食用酒精生产、储存、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淀粉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粮食收购,发电,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一律按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工程的科研开发,氨基酸、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粮食销售,谷物、豆及薯类的批发兼零售,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的批发兼零售,肉、禽、蛋、奶及水产品的批发兼零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进出口,蒸汽的生产、销售。” (以上经营范围的表述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为准)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1、2、3、4、5、8、11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6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3-026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2013年全年,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月末存款最高余额为19,238万元,月末平均余额为6,735万元,12月末存款余额为736.18万元。贷款累计发生额(贷入)为71,000万元,月末平均余额为59,500万元,12月末贷款余额为55,000万元。

  本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一、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号文件批准,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7158)。2009年6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023H211000001);2012年10月24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检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2012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12】537号)批准中粮期货(博客,微博)有限公司持有的3,256.40万元股权(出资比例3.26%)转让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6,22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74%;

  2.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

  3.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6%;

  4.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现任法人代表:邬小蕙。

  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该公司已按照《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制度》、《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该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该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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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