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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销售假冒“飘柔” 被罚6000元
时间:2014-02-07 21:14  浏览次数:

商家销售假冒“飘柔” 被罚6000元

2014-2-7 15:59:07
来源:宜宾新闻网 字号:

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对市区一销售假“飘柔”产品进行了处罚。图片由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 

   本网2月7日讯(记者 勾丽蓉)日前,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市区一商家作出没收销毁“飘柔”系列产品,并处罚金6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3年12月25日下午3时许,该局经济检查大队接到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书面举报后,同该公司指派的3名打假工作人员一起在市区西郊一李姓商家门市内现场查获了涉嫌侵犯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飘柔”洗发露400ml装33瓶;“飘柔”洗发露200ml装25瓶;“飘柔”袋装洗发露5ml装500袋;“潘婷”洗发露400ml装13瓶;“潘婷”洗发露200ml装9瓶;“海飞丝”洗发露400ml装2瓶;“海飞丝”洗发露200ml装1瓶;“沙宣”洗发露400ml装4瓶;“舒肤佳”香皂125g装87块 ;“舒肤佳”香皂115g装8块。

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这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日化用品总价值共2700多元。依据商标权利人出据逐一鉴定对比的《鉴定报告书》,该局依法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编辑 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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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