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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浦江县人民法院对黄宝根、徐建根等15人做出了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黄宝根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80万元、徐建根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70万元,其余13人分别获刑一至三年。
2005年开始,黄宝根借用一家食品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浦江经营屠宰点。刚开始黄宝根还是正规经营,后因嫌利润太低,动起了歪脑筋。他从周边养猪场以2-3.5元一公斤的价格收购病死猪,再按正常猪肉价格卖出。有些刚病死的猪肉并没有异味,和正常猪肉混在一起不容易发觉,黄宝根的客户从来没有怀疑过。
黄宝根的生意越做越大,其间还雇用陈某等人帮助其从事管理和运输工作,收购“业务”也延伸到了义乌。
2009年下半年,一次谈业务的机会,他认识了来自海盐的农场主徐建根,徐建根的农场里经常会有死猪,如果进行无害化处理损失很大。掉进钱眼里的二人一拍即合,徐成了黄的“供货商”。
一头病死的猪肉运到黄宝根的厂里后基本都能“物尽其用”。病死猪最先腐烂的都是内脏,运过来的猪肉基本都是摘除内脏的,然后肥瘦分开,猪肉猪腿等部位分开。猪皮则拿去做肉皮。“100斤正常猪肉中掺上1/3的病死猪肉。”黄宝根的工人交代,新鲜点无异味的死猪肉掺起来卖给卤味店或者食品厂,有味道的就卖给鲶鱼养殖户。“浦江有两个鲶鱼养殖户就是从黄宝根这里进的货。”
在义乌一次打击病死猪肉的行动中,两名向黄宝根销售病死猪肉的养殖户将他供出,黄宝根被警方盯上。
2012年5月,黄宝根从徐建根那里运输了一车病死猪肉到浦江,被一直跟踪调查的警方截获,至此找到了突破口。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在黄宝根的屠宰点及存放死猪肉的两处冷库共查获死猪肉共计20余吨,经查实,黄某收购并销售掉的病死猪肉总价达1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