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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8日获悉,经平川区法院调解,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张某、贺某与平川区某卤肉店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分别在微博、当地媒体三日内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并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
2013年6月,张某无意中听说平川区一家生意红火的某卤肉店卖死猪肉,便在自己的QQ群上传播该消息,群友贺某看到后又不假思索地将该消息发布在自己的微博上。该卤肉店负责人获悉这一消息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证,以传播虚假信息对张、贺二人进行了治安处罚。随后,卤肉店将二人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达成前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