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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市夸大苦丁茶功效被判欺诈
时间:2014-01-01 09:38  浏览次数:

  昨日记者获悉,本市一家超市因在销售苦丁茶时夸大宣传,被法院判决退货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2012年1月4日,市民刘先生在超市购买了8盒单价为1566元的苦丁茶,每盒150克装,货款共计12528元。苦丁茶包装盒上注明商品名称为“金碧春极品苦丁茶”,说明书注明了饮用方法和功效等内容。

  刘先生称,自己当初购买这些高价苦丁茶,是听信了超市销售人员的极力推荐。销售人员称,该极品苦丁茶是茶叶中的上品,还现场介绍了苦丁茶的诸多功效,尤其是保健和治疗预防疾病的功能。刘先生购买了8盒苦丁茶回家饮用后并未见效,经查询得知苦丁茶根本不具有上述所谓功效。

  刘先生认为超市的行为属于欺诈,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超市双倍赔偿购物货款,并赔偿自己因打官司产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

  一审法院判决超市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后超市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市二中院在审理中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超市同意赔偿刘先生货款及损失共计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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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