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意见
环江县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辖12个乡镇,148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04个。据其提供的资料反映,201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7.59万人,其中农村贫困人口15.78万人,贫困发生率为49.19%,较上年分别下降0.91万人和2.65%。2010年至2012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 911.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 686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824.17万元,广东帮扶资金401.8万元,分别占94.14%、3.94%和1.92%,期末结转结余7190.44万元。扶贫成效方面,主要表现为:新增基本农田6541.65亩,推广种植业新技术22万亩,新增民族手工企业120户;新修及改扩建公路580公里,新增农村自来水供应能力10万吨;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从9413元增至11 920元,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从324元增至354元,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298元增至3295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以来,环江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扶贫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审计发现,该县在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骗取扶贫资金24万元。
2011年,河池远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虚假的借款合同向该县扶贫办申请,骗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4万元,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支出。
(二)重复申报多获得扶贫资金30万元。
2010年至2011年,该县水利局组织建设并已完成水源镇人畜饮水工程,而县扶贫办、民族事务局又分别以该项目名义申报取得扶贫资金共30万元,用于其他扶贫项目。
(三)套取以工代赈资金7.21万元。
2010年至2012年,该县建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县联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虚假劳务报酬发放表领取以工代赈资金7.21万元,实际未发放给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
(四)挪用扶贫资金216万元。
1.2010年至2012年,该县扶贫办挪用扶贫资金96万元,其中用于该办和各乡镇在职干部培训考察44.86万、用于县扶贫开发培训中心综合楼改造工程51.14万元。
2.1999年,该县扶贫办违规向环江县九万山食品有限公司出借扶贫资金120万元用于非扶贫项目支出。
(五)扶贫资金843.93万元长期滞留、闲置。
截至2012年底,由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产业开发项目开展困难等原因,该县扶贫办共有843.93万元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时间超过1年。
此外,该县还存在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培训补助、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等问题。对个别公职人员涉嫌侵占公款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环江县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将被骗取的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4万元全额追缴并上缴县财政,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项目申报审核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已责成两家建筑公司将7.21万元以工代赈资金全部发放给参与投劳的农民;县扶贫办挪用的96万元扶贫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借给环江县九万山食品有限公司的120万元扶贫资金已收回;长期滞留的资金已申请重新调整项目计划;进一步完善了贫困户建档立卡和扶贫对象认定工作。河池市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对个人涉嫌侵占公款问题进行核查。
审计署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
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
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4月至5月,审计署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龙胜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乡镇及所辖19个贫困村,抽查财政扶贫资金3581.17万元,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意见
龙胜县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辖10个乡镇,119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32个。据其提供的资料反映,201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7.80万人,其中农村贫困人口5.74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7.22%,较上年分别下降1万人和6.79%。2010年至2012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 698.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 336.84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64.32万元,县财政资金97.50万元,分别占97.15%、2.08%和0.77%,期末结转结余4139.65万元。扶贫成效方面,主要表现为:种植经济林和作物4.18万亩,发展家禽养殖81万羽,新增民族手工业7户;新修及改扩建公路586公里,新增农村自来水供应能力8.40万吨;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从18 045元增至22 833元,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从722元增至1278.20元,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953元增至3964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以来,龙胜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采取了新修农村公路、发展种植养殖业、培训并输出贫困劳动力等措施,扶贫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审计发现,该县在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骗取扶贫资金20.39万元。
1.2010年11月,万村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在向县扶贫办申请罗汉果烘烤房补助时,通过虚报工程造价骗取扶贫资金13.26万元,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支出。
2.2010年至2012年,该县瓢里镇、马堤乡的3户村民以易地搬迁名义,分别向县发展改革局重复申请并获得建房补贴4.50万元归个人支配使用。
3.2012年,该县乐江乡6个贷款户以养猪、种植等名义向县扶贫办申报并获得能人大户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63万元,实际用于经营门面、木材生意等。
(二)挪用扶贫资金21.48万元。
2011年至2012年,该县扶贫办挪用贫困地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用于扶贫干部培训考察等支出21.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