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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19个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15)
时间:2013-12-28 18:14  浏览次数:

  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以来,原州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采取生态移民、整村推进、产业培训等主要措施,扶贫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审计也发现,原州区在扶贫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骗取扶贫资金40万元。

  1.2011年至2012年,该区宗教局以民族团结宣传LED显示屏项目名义虚假申报骗取扶贫资金20万元,并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2.2012年,固原源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用已完工的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并获批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材料款、归还银行贷款。

  (二)挤占挪用扶贫资金24.35万元。

  1.2012年,该区扶贫办挤占扶贫资金20.93万元用于单位日常支出。

  2.2010年5月,该区农牧局在南部山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扶贫专项款中列支应由彭堡镇政府支付农民的土地租赁费3.42万元。

  (三)套取扶贫资金179.21万元。

  1.2011年7月至12月,该区张易林业工作站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编造雇工花名册等方式套取24.44万元扶贫资金去向不明。

  2.2011年至2013年,该区交通和乡镇建设局在道路建设项目中,虚报建设里程23.69公里,多领以工代赈资金154.7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自筹资金缺口。

  (四)违规使用扶贫资金290.25万元提供担保。

  1.2010年2月,该区扶贫办违反规定使用13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办理定期存款,并为固原六盘山薯业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2.1995年,该区扶贫办为原固原县扶贫开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0.4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后因借款人破产,区扶贫办承担连带责任,2010年4月被法院扣划扶贫款160.25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支付诉讼费等。

  (五)出售扶贫物资收入12.73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2013年3月至5月,该区农技中心低价出售26.2吨扶贫物资覆膜,取得收入12.73万元存放于该中心账户,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六)扶贫资金254.10万元长期滞留、闲置。

  截至2012年末,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以前年度项目推迟或无法实施等原因,该区财政、扶贫等部门有254.10万元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时间超过1年,其中161.10万元结转结余超过2年。

  此外,审计还发现该县存在个别单位向下属单位输送利益、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入账、有关公职人员违规兼职等问题。对个别公职人员涉嫌贪污侵吞扶贫资金等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原州区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追缴被骗取、套取的64.44万元财政扶贫资金,责令交通和乡镇建设局对多领以工代赈资金问题进行检查;区扶贫办将挤占挪用的24.3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用租赁费等自有收入归还了160.25万元违规担保形成的损失,将相关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农技中心将出售扶贫物资所得12.73万元按规定上缴财政;长期闲置的财政扶贫资金部分已下拨至项目实施单位,其余资金经批准调整用于屋檐节水、流域治理等民生项目;对个别单位向下属单位输送利益问题已通报批评并收回相应资金,对使用不合规发票入账,公职人员违规兼职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纠正。原州区对上述问题中负有主要责任的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自治区纪委对个别公职人员涉嫌贪污侵吞扶贫资金问题,给予6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审计署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

  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

  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4月至5月,审计署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乡镇及所辖23个贫困村,抽查财政扶贫资金9397.40万元,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意见

  同心县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辖13个乡镇,184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65个。据其提供的资料反映,201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9.15万人,其中农村贫困人口8.4万人,贫困发生率28.52%,较上年分别减少0.1万人、增长0.34%。2010年至2012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2 998.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2 004.1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0 994.80万元,分别占74.43%、25.57%,期末结转结余8875.77万元。扶贫成效方面,主要表现为:改造中低产田2.7万亩,推广种植业新技术44.5万亩,新增民族手工企业7户;新修及改扩建公路0.06万公里,新增农村自来水供应能力1.6万吨,解决了10万人交通出行、29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从7700元增加到11 016元,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从224元增至435元,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121元增至2722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以来,同心县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采取了连片开发、整村推进、生态移民、流域治理、产业扶贫等措施,扶贫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审计也发现,同心县在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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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