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0年至2012年,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虚报“雨露计划”培训人数546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110.81万元,实际用于学校日常开支和发放在校学生生活补助等。
3.2011年,该县国营二石磕林场以已竣工验收的道路工程项目资料骗取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0万元,实际用于林场日常支出。
4.2008年和2009年,该县横山镇马家梁村以同一搬迁建设项目分别向县发展改革局、扶贫办申请搬迁补助资金,其中有197人重复领取搬迁补助161.63万元。
(二)挤占挪用扶贫资金1074.85万元。
1.2012年,该县财政决算反映数字不实,结转下年支出的扶贫资金1026.5万元实际已被其他财政支出挤占。
2.2007年,该县扶贫办出借扶贫资金5万元给没有扶贫项目的赵石畔镇驮巷村用于土地平整支出,截至2013年4月底尚未收回。
3.2009年至2012年,该县扶贫办、银州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单位挪用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费40.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司经营等支出。
4.2012年,该县石湾镇石湾村在以工代赈项目中以虚假发票报账2.60万元,实际用于村广场建设工人工资等支出。
(三)违规支出招待费等34.74万元。
2009年至2012年,该县扶贫办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招待费以及礼品费、物业费、通讯费、临时工工资等共计34.74万元。
(四)扶贫资金695.16万元长期滞留、闲置。
截至2012年底,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未及时实施或项目已中止等原因,该县8个扶贫项目有共计695.16万元资金结转结余时间超过2年。
(五)扶贫项目未发挥效益,涉及资金共计71.31万元。
2011年,该县塔湾镇芦沟村新建的30个温室大棚因水源灌溉无法保障,建好的大棚处于闲置状态;2009年及2010年,清洁能源项目因不符合当地农民实际需求,160套生物质炊事炉闲置;2011年塔湾镇芦沟村砌护道路边沟项目、南塔乡张存有地村淤地坝加固工程项目、石湾镇高川村寨子湾供水工程项目,因后续管护不善等原因导致原设计功能未实现、工程未发挥长期效益。
(六)移民小区建成不久即成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2008年9月,横山镇砖梁村在未进行地质勘察、无正规施工图纸、无工程监理情况下进行36户移民住房施工,并于次年5月在缺少相关单位签署质量合格文件的情况下,通过县扶贫办等部门的质量验收。2009年11月,部分房屋开始出现质量问题,有19户住房被鉴定为危房。
此外,审计还发现横山县自行调整扶贫项目建设内容,扩大建筑面积将易地扶贫搬迁户住房建成形象工程,扩大劳动力转移培训范围等问题。
三、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陕西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横山县迅速组织整改,追回了达丰精制淀粉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单位骗取的扶贫资金158.69万元,并取消了相关单位申报扶贫项目的资格;挤占挪用1074.85万元中的1055.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责成扶贫办从严控制招待费等公务经费支出;长期闲置的695.16万元扶贫资金已落实到项目,部分已完工;5个未发挥效益的扶贫项目已通过建设配套设施、加强管护等方式进行完善并重新投入使用;着手对形成危房的移民小区实行加固改造,县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已责成相关单位纠正自行调整扶贫项目建设内容等问题。
审计署关于陕西省洛南县2010年至2012年
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4月至5月,审计署对陕西省洛南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乡镇及所辖93个行政村,抽查财政扶贫资金7260.39万元,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意见
洛南县隶属陕西省商洛市,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辖19个乡镇,381个行政村。据其提供的资料反映,201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5.7万人,其中农村贫困人口13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7.68%,较上年分别下降1.53万人和2.79%。2010年至2012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 206.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 833.96万元,省财政资金173万元,市财政资金200万元,分别占97.18%、1.31%和1.51%,期末结转结余926.06万元。扶贫成效方面,主要表现为:新增基本农田974亩,推广种植业新技术431万亩;新建乡村旅游景点3个,新修及改扩建公路60公里,新增农村自来水供应能力1237.9万吨,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从10 716元增至16 026元,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从426.7元增至801.6元,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461元增至2249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以来,洛南县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采取贫困人口监测、项目整合、加强工作激励、强化资金管理等措施,相继实施了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移民搬迁、信贷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扶贫等项目,扶贫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审计发现,该县在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骗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66万元。
2009年10月和2010年8月,该县扶贫局与陕西财安食品有限公司将该公司两项流动资金贷款内容修改为“100万头/年生猪综合开发深加工”扶贫项目贷款,并以此骗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66万元。
(二)挪用扶贫资金2672.91万元。
1.2012年至2013年4月底,该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挪用陕南移民搬迁共管账户资金8397万元(其中扶贫资金671.76万元),用于建设市政工程、保障房等。
2.2009年至2012年,该县扶贫局挪用扶贫资金1451.49万元,用于粉刷公路沿线居民院墙和民居、建设文化墙及村委会办公楼等。
3.2010年至2012年,该县发展计划局向乡镇、村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出借扶贫资金411.8万元,截至2013年5月底尚有221.8万元未收回。
4.2010年,该县发展计划局将以工代赈资金70.6万元借给交通局,用于城关镇江滨大道工程建设。
5.2012年5月,该县扶贫局挪用扶贫互助资金1万元用于文艺汇演支出。
6.2012年至2013年4月底,该县西凤湾建设管理处挪用扶贫资金0.66万元用于日常办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