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魏凯 实习生陈红艳 继今年1月市政府公布第一批398栋历史建筑后,昨日市长陈建华又亲自审议了第二批80栋历史建筑名单。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从第一批的中心城区,扩至全市11个区(市)。
已认定478处历史建筑
昨日上午,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和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历史建筑(第二批)推荐名单》(以下简称《第二批名单》),算上第二批名单中新增的80座,目前广州已经认定了478处历史建筑,历史建筑保护的范围也从第一批的中心城区扩大至全市11个区。
据市规划局介绍,在年初公布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以后,今年2月以来,他们组织高校和科研单位,依据结构型制相对完整、同类型选取有代表性、各区平衡和各类型兼顾的认定原则,深入现场调研,听取相关属地单位和业主的意见,在两次提交市名城委专家委员审查的基础上形成了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大量新中国成立后工业遗产被列入保护
第二批名单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重点平台项目与三旧改造项目的文化遗产保护线索;第二部分为市名城委会议上明确要求补充的名人故居、古桥、古井等特定的建筑类型,其中第二部分着重补充了广州市乡村地区的文化遗产,包括祠堂类、民居类遗产,原城市郊区的工业遗产以及位于城市公园、乡村地区的门楼、桥、船闸、井等构筑物遗产。
第二批名单中有不少工业遗产,具体包括制糖业、造船业、仓储等,体现了新中国成立后广州作为华南地区重要工业基地的历史地位和地方产业特点(如华侨糖厂旧址〔拱形仓库〕)。同时,名单中的办公教育建筑较多,有的展示了民国时期教育建筑风貌,有的是1949年以后广州高等教育的代表性建筑,还有反映人民公社时期的礼堂建筑(如著义小学校门楼旧址、暨南大学办公楼旧址、华南农业大学亚太地区桑蚕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