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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部署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时间:2014-01-13 16:57  浏览次数:

  记者日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该办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我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让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要继续强化对粮油、肉类、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的日常监管,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对传统食品、乳制品、儿童食品及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销售过期及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要着重对农村、城郊结合部和旅游景点、游客集散地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部分品种和区域要进行专项整治和重点整治。

  通知强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深入基层、农村、社区、学校,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要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消费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适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相关负责同志带班,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发生。要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报告各地食品安全状况。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一旦发生紧急、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处置,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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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