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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确保新春佳节食品安全 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辽宁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委员会有关成员部门从1月13日起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共分7组,每组督导2-3个市,分别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委、省质监局、省服务业委、省畜牧兽医局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督导组将选择一个县(区)作为督查重点,对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等开展实地检查,主要对《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涉及食品安全落实情况,《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任务完成情况及《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将于1月17日结束。 记者顾小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