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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食物时要留好发票或小票
时间:2014-01-21 09:15  浏览次数:

2014年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昨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出节日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购买食品要注意保存好发票小票,外出就餐时也要注意饭店的资质及食物有无异味,一旦发生纠纷或问题,可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维权投诉。

购买食品时,沈阳市食药监局建议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并注意食品配料表,尽量不要购买反季食品或色泽过分鲜艳的食品,避免防腐剂和着色剂超标。购买食品时要保存好购物发票或收银小票,以免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而在饭店就餐时,消费者则要注意选择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饭店就餐。尽量避免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饭店存在超能力接待、超负荷加工的食品安全隐患。

就餐时,也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及外观,尽量不选择生食水产品等易过敏食物及冷荤凉菜等易变质食品。另外,不要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档用餐。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市食药监局要求,禁止无证经营,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保证食品安全。在其制作菜肴时,要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清洗消毒;加工食品要保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切配冷菜和熟食在供应前2小时内完成。

此外,一次性承办十桌以上宴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申报登记,谨慎制定菜谱,排除高风险食品,并按规定每个菜品留样100g以上,48小时。沈阳市食药监局提示,节日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会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1投诉举报。记者顾小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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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