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卫生局积极做好2014年春节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 来源:乌海市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14-01-23] 点击数: 2
2014 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秩序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 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卫生厅的相关要求,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各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综函 〔2013〕5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电〔2013〕4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 工作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13〕29号)和乌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知>精神,切实做好 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乌党办字〔2014〕1号)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 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把医疗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保障措施,坚 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医疗安全和公共卫生保障
各区卫生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医疗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做 好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加强对 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依法行医、安全行医的意识,保证正常的医疗服务;要进一步加强放射源、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舱,以及水、电、气、热、能等 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维护和保养;要进一步加强毒麻药品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
三、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各区、各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值守应急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要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保证 联络畅通;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一线人员的值班力量,及时检修各种急救医疗仪器设备,保证医疗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和应急救助需要,要按照“绿色通道”的畅通, 坚持“先抢救,后办理手续”的原则,做好急诊病人的救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疫情以及安全生产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上 报,严禁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火灾等,导致群众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四、全力维护卫生领域和谐稳定
要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治安状况的 排查整治,着力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依托“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完善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处理医疗 质量安全事件; 要认真落实信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因医疗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行为,维 护正常的诊疗秩序和医患双方的权益和安全。
附件
【字体: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