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3日讯(通讯员 李跃 卢颖 记者 米格)从餐桌上的安全到钱包里的安全,从身边的环境到身边的腐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落脚点,把是否发挥检察职能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检验标准。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说,“我们要以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整改的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重拳出击,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民生大于天。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乎民众的生命健康。如何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13年3月,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新型地沟油”案在连云港东海案发。“新型地沟油”以屠宰场、小作坊等处遗弃的猪皮、牛皮、动物内脏等废弃物为原料,加工成油脂销往江苏、浙江、山东等12个省份。这种油脂一旦流入餐桌对人体伤害极大。东海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引导警方侦查,锁定证据。2013年7月,该案正式移送连云港检察院,连云港检察院随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连云港检察院对案件主犯提起诉讼,10月,案件主犯获刑。几个月的时间,这起横跨12个省份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的特大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成功结案。
重拳出击下,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和假药犯罪嫌疑人114人,一批涉及“地沟油”、“毒生姜”、“假羊肉”等重点案件被江苏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如胡某生产、销售“毒胶囊”被判刑,于某等23人因生产销售假“复方关节炎胶囊”和“复方咳喘灵胶囊”被绳之以法。
食品安全犯罪往往伴生着职务犯罪,江苏检察机关寻根溯源,治标治本,深挖食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彻底打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保护伞”。
扬州市检察机关在查办一起“地沟油”案件中发现,“地沟油”被非法炼制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监督环节出了漏洞,生产者是否对猪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体等“三腺”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人管。调查后了解,原来是身为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吴富国、施福来、刘晓虎等10人在生猪检验检疫工作中疏于监督。最终,吴富国等十人以渎职罪被判刑。
为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综合治理,形成打击合力,省检察院联合省高院、公安厅会签《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意见》。
“凡是民生问题,都是检察机关应该关注的。”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还联合省高院、公安厅会签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案件等涉及民生的实施意见,加大民生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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