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2014年1月21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时间:2014-01-27 08:14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广大代表,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全年共召开1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11件法规和法律性问题的决定,通过了其中的7件;听取和审议9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2项执法检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任命本市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1人次,实现本届常委会工作良好开局。

  一、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常委会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将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不断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推进以法治促改革。针对上海改革创新中遇到的思想顾虑和制度障碍,及时审议并通过《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宣示了上海推进改革创新的决心,明确改革创新的法治途径,依法保障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顺应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新要求,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主动起草、及时作出《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暂停施行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等法规,为促进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拓展空间。

  科学编制五年规划,夯实本届立法基础。常委会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着力把握改革发展的立法需求,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本市地方立法工作。注重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先后三次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询意见,两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注重科学论证,引入上海社科院、上海市法治研究会作为第三方开展独立论证,严格筛选标准和要求;注重统筹协调,推动政府加强对各组成部门申报项目的统筹,强化常委会在综合平衡中的主导作用。经研究论证,将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碳排放交易管理、社会救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急救医疗服务等45件项目确定为规划正式项目,同时确定了一批立法预备项目。

  抓住社会关注问题,力求法规务实管用。修改《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强化轨道交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明确地铁逃票行为的责任承担,将冒用证件和使用伪造证件等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诚信风尚。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明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规定政府应当设立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场所,体现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修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明确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残疾人,并推动政府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制定《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和《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完善地下水总量开采控制和回灌相结合制度,明确地下空间分层利用原则和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广泛集中民意民智。法规立项阶段,拓展向代表和公众征集立法建议的渠道,组织多方参与立项论证,力求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利益倾向,体现公共需求。法规审议阶段,每件法规草案都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并增加重点内容解读;注重通过座谈、听证、论证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平衡协调各方利益。如修改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时在20多个地铁站台现场发放1000份问卷听取乘客意见,修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时到多个社区听取残疾人及其家属意见等。法规通过之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法规关键条款内容和市民意见采纳情况,督促政府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保障法规有效实施。

  二、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以推动“十二五”规划实施为重点,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集聚各委员会力量,加强市与区县人大联动,组织广大代表共同参与,认真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在充分肯定规划实施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要求政府抓住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完善创新驱动发展的指标评估体系,抓紧研究破解有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旧区改造、公共卫生等领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经济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规划实施的质量和内涵。开展农业科技发展情况专项监督,调研科技兴农战略实施的薄弱环节,推动政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

  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运用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立法后评估等方式,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要求政府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简化准入程序和减少审批、推动专项扶持资金及时落地、创新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在上届工作基础上,连续第四年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督促政府抓紧实施新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对群众关心的婴幼儿奶粉安全、肉类食品安全等问题的监管。经持续推动,政府在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食品行业诚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进展。开展台资企业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推进政府整合涉台服务管理职能、实现涉台信息数据共享。

  以提升养老服务和环境保护水平为重点,加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针对本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进程加速,养老服务与需求矛盾日渐突出的现状,开展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监督,与相关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和养老机构立法调研工作相结合,推动政府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并组织专题询问,以群众十分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安全、垃圾减量和分类为重点,深入调研把握问题症结、加强策划聚焦询问重点、实行面对面询问加强互动,发挥了专题询问深度监督、推动工作的作用,促进到会应询的16个政府部门更好了解群众所愿所盼,加快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落到实处。




上一篇:海口食药监局查伪劣茶叶115公斤 举报拨12331   下一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