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不断加强。实施社会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三年行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行动,“平安湖州”建设取得新成绩。“六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不断加强。继续开展公安惠民十大行动,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创新发展。德清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取得实效。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管理机制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强网清源”行动,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双拥工作不断深化,对口支援以及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等工作取得新成绩。特别是有效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和持续高温干旱、强台风“菲特”等重大自然灾害,把损失降到了最低。
(四)政府自身建设切实加强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取消市级审批事项19项、下放83项、合并36项,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整合建立“12345政府阳光热线”,全力打造“24小时不下班的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办法,建立影响机关工作作风和效能行为问责制度,初步测算市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2.6%。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2014年重点工作
建议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力争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均增长7.5%;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均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5%以上;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省价格调控目标保持衔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提高0.13个百分点;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任务。
政府工作要做到“五个坚定不移”:一是坚定不移抓改革、增活力。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突出政府自身改革先行、经济体制改革牵引,着力在要素配置市场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突破,全面释放改革红利。二是坚定不移抓发展、强经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抓牢项目建设牛鼻子,着力扩投资、拓市场、兴实体,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努力做大经济总量、增强发展实力。三是坚定不移抓治水、促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力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统筹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深入推进水气共治、城乡共治,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美丽湖州,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四是坚定不移抓实事、惠民生。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市民,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安定和谐。五是坚定不移抓作风、优保障。坚持敢担当、重实干、善攻坚,以逢山开路、遇河搭桥的精神抓推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在干事创业中锤炼作风,在作风改进中保障发展,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营造一流的发展氛围。
(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着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取消、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投资项目快速审批办法,抓好涉审中介服务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推进全流程高效审批服务。研究制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标准,探索推进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管。推进政府性项目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债务管理。完成新一轮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事权下移、力量下沉,着力推动市本级加快发展、增强实力。
激发民营经济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活力。深入实施支持浙(湖)商创业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大工程,鼓励民间资本办医、办学、办文化,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公用事业领域。继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力争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15家。健全接沪融杭长效机制,积极对接和服务上海自贸区,借力发展新产业。打造通关、物流、保险、结汇、退税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外贸展会、跨境电商、境外设点、境外收购“四位一体”外贸发展新模式。深化区域合作,加强对口支援,推进对外交流。
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8万亩,垦造耕地8000亩,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复垦8000亩。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深化长兴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制度改革试点。稳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强化企业单位用地用电产出效益评价,加快健全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差别价格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全力争取扩大信贷有效投放,推进中小微企业、“三农”领域金融服务创新,力争金融机构贷款新增230亿元以上。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稳健发展,推动民间融资规范管理实现县区全覆盖。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区域信用环境和经济金融秩序。
(二)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着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