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切实加强以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土地整治等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在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但是,贵州农业发展水平低、发展基础差、农民增收难等问题依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力低、生产方式落后的状况依然没有改变,农业资源环境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农业生产中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土壤板结和污染、规模畜禽养殖中畜禽粪便疏于处理导致面源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农业生产中暴露出来的环境问题和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增多;在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过程中,一些地方盲目占用和破坏农业资源尤其是优质耕地资源,进一步弱化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受农业比较效益低下的影响,大量较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远离农业,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下降,科技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受到极大限制。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建立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结合贵州省情特点,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紧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二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对各级政府的硬性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护和传承农业资源,特别是要把全省为数不多的万亩大坝有效保护起来;三是建立和完善农业资源保护与治理补偿机制。加大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继续实施陡坡耕地、重要水源地退耕还林工程,努力提高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四是建立和完善农业保护机制,使农业成为一个赚钱的产业,务农成为一个有尊严的职业,吸引更多高素质的农民、有实力的企业等从事农业产业,吸引更多的工商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五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物品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农业科研、农技服务、农村劳动力培训等方面的投入。
李晓红 (贵州大学中国西部发展能力研究中心副主任)
规范有序推进农地改革
中央一号文件农地制度的改革思路可概括为:顶层设计引领试点创新,规范有序推进农地改革。
土地承包的顶层设计,稳定预期和明确方向。文件再次重申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一方面是稳定农民对土地财产性权利的预期,另一方面是明确农地改革的方向和约束性条件。放活土地经营权,对土地资产属性的运用,对农民土地财产性权利的探索,都必须在这一原则性约束下规范运行,而不是没有条条框框的无边界放活。尤其是将土地用于融资,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下规范运行。
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顶层设计,中央统一部署。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财产属性,不仅开了农地改革的市场口子,而且是为长远的农村其他类型用地市场化改革探路子。不过,从人口大国粮食安全的角度来看,农地市场化改革一是要在城乡发展规划的大“框框”下进行,二是不能出现制度真空。一号文件对修订法律法规、出台具体指导意见、中央统一部署的强调表明:中央对农地市场化改革既积极又审慎,要规范先行,实践跟进,而非相反。
农村宅基地的顶层设计,不能抢跑越线。从用益物权的完整性来看,农户宅基地明显高于农村其他类型用地。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市民化导致农村宅基地空置,这势必凸显两大问题:一是如何实现进城农民的宅基地财产性权利?二是宅基地融资失败后如何处置才能最小化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上述问题必然涉及越来越多的农民,因此必须十分审慎。对此,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地不能“自行其是、抢跑越线”。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方面,按照国发2号文件精神,与其他省份比,贵州拥有更大的改革空间。
征地制度的顶层设计,明确方向与重点。缩小征地范围从另一面看,仍然是强调市场化改革方向,这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思路一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办法的探索,最关键的问题其实只有两个:一是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二是社会稳定问题。而从逻辑关系上来看,只要前者解决好了,后者自然不再成为问题。
试点创新践行有约束的试点与鼓励来自实践的创新。对农地改革相关领域顶层设计的识别,有助于明晰相应的试点创新领域。总体来看,试点是在中央一盘棋下的有序推进,而创新则是对各地推进相关改革的赋权放活。具体到我省,可以结合国发2号文件,制定农地制度改革的“三步棋”战略:一是城乡规划先行,这是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划定农地制度改革的“框框”,明确改革的约束性规范;二是县域分类推进,将88个县按区位和经济发展程度,区分为城郊县、经济强县、边远县等类别,分别确定不同类别县域农地制度改革思路;三是明确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土地经营权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等领域的实践创新。
总之,一号文件明确了农地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和盘活农民土地财产性权利的取向。在该取向下,一方面,强调顶层设计对各领域改革的约束性,规范各类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也鼓励来自民间的创新实践,支持在法律法规等约束下开展多元化的实现路径探索。
吴宗建 (省农委政策调研处处长)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我认为今后要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推进多种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从而推动我省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实现农民的稳定持续增收。
目前,我省重点龙头企业省级以上404家、市级1379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98家,农民合作社17361家,为加快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针对产业化发展支撑不足、带动能力不够等问题,还需要在市场经营主体培育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力度。
一是稳步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以茶叶、果蔬、辣椒、药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和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工商资本投向特色农业,参与产业化经营,今年新增认定10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支持省内重点企业组建贵州黔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动品牌建设。支持中小加工企业组建黔茶联盟,推动企业加工、营销专业化分工,拓展国内大宗茶市场。推动建设我省国际绿茶资源交易中心和茶资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