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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不落幕 代表工作粤味浓(2)
时间:2014-02-27 09:13  浏览次数:

  亮点 3

  提升服务能力

  探索建立街道人大办事机构

  一走进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处,便会看到工作人员紧张忙碌的身影。桌柜上整齐摆放着代表建议意见和准备寄发给代表的相关材料;电话、电脑旁,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解答着代表提出的各种问题……这里是代表工作的“后勤部”。

  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把提高代表履职服务能力和质量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代表执行职务并充分发挥作用。

  近年来,在广东的许多街道社区,“有诉求找代表”成为不少群众遇到问题时的首选途径。深圳、珠海、肇庆、江门、中山等市在社区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或人大代表联络站,配备工作人员并提供经费保障,方便代表经常联系人民群众,及时收集民意民智,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在深圳,各社区共设立了139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代表利用这个平台,接访群众、走访群众、约访群众、回访群众,收集群众意见,帮助基层群众排忧解难,有效化解了一些问题和矛盾。

  我省还探索建立街道人大办事机构,增强基层人大服务能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乡镇改制为街道。为确保人大工作在基层得以有效开展,协助人大代表联系基层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广州、江门、肇庆等市在街道探索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或人大联络室。如广州全市统一部署,在街道设立人大街道工委,作为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受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我省把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满意率列为省科学发展观综合评价体系。各市人大常委会都做到代表建议件件有交办、办理情况件件有答复、代表对办理答复的意见件件有反馈、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件件有沟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极大地调动了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积极性,代表建议的数量逐年增加,质量逐年提高,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年年攀升。

  此外,广东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登记通报制度,督促代表依法履职。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代表工作管理系统,对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并向代表通报。换届选举时,将代表的履职情况提供给原选举单位在推荐连任代表人选时参考。

  亮点 4

  创新工作方法

  开通在线平台联系基层代表

  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制度规定,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努力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为民代言”的作用,做到与时代同行、与群众同行,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月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主会场的显示屏上,依次轮流显示了韶关市人大及所辖10个县(市、区)人大分会场的画面。身在韶关的许志新等3名省人大代表,利用基层省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系统,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进行了在线交流。

  继韶关的在线交流平台试点系统开通后,今明两年,在线交流平台建设将在全省各市县区人大机关全面铺开。届时,基层省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系统将覆盖全省。

  根据平台建设的规划,代表在线平台建成后,基层省人大代表在县(市、区)人大机关就能与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视频、语音、文字、图像等在线交流,并与全国人大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

  通过代表在线平台,基层省人大代表可以远程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远程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研究、地方法规的起草和调研、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以及研究监督工作计划、调研监督项目。代表还可以通过专用的网络终端获取代表履职的有关文字图像信息资源。

  更为便捷的是,利用这个在线交流平台,还将建起“网上学堂”,代表在家门口就能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综合性培训、订单式培训和“一对一”个性化培训。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为发挥代表作用推出的另外一个举措,就是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期间,专门开一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就会议有关议题,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列席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刘涛告诉记者,这一做法激发了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积极性,也让代表感到责任的重大。

  省人大常委会还增加了受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由每次15名增加至20名,扩宽代表参加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的渠道。同时,每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都将立法、监督和代表活动工作计划发放到代表手中,让代表结合自身情况作出选择,然后按照代表意愿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的工作。

  履职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

  代表发出任何声音

  都要有群众观念

  去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佛山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提出了1项立法案及5项建议。吴青说,在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她准备提出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为此,她早在去年7月就到江苏考察当地的城镇化建设情况,后来又去了青海、甘肃、宁夏、山西等地。最近,吴青还到佛山市中德工业服务区实地走访,了解城镇化建设情况,并听取相关意见。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职业优势是接触法律多,对法律比较了解,也更了解社情民意。因此,吴青将履职的重点放在了立法以及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方面。她计划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的议案”、“关于尽快制定较大的市的标准并重新对较大的市进行认定的建议”等。

  吴青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履职为民的原则,发出的任何一个声音都要有群众观念,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而不仅仅代表个人。任何个人情绪发泄或自我个性表现都是不适当的。因此,应通过多提正面的、积极的、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去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履行自己的代表责任。

  对于很多代表来说,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在时间上有冲突。遇到这种情况,吴青的处理原则是,将代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当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冲突时,优先履行代表职责。“闭会期间,对收到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法规征求意见,我都慎重对待,认真研究,并提出详细的书面修改意见。”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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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