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五字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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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勇于担纲,多方协调,突出一个“联”字。该院公诉科坚持群策群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多次就重大、复杂案件展开交流,在罪名确立、侦办重点、证据认定等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针对食品安全案件形成打击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卫生、质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摸排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线索,实现了不同部门间的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的 “盲区”,完善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协作机制。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3日电: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通知》精神,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念好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五字诀”,收效明显,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打造辖区食品安全环境贡献了力量。
一、勇于担纲,多方协调,突出一个“联”字。该院公诉科坚持群策群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多次就重大、复杂案件展开交流,在罪名确立、侦办重点、证据认定等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针对食品安全案件形成打击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卫生、质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摸排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线索,实现了不同部门间的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的 “盲区”,完善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协作机制。
二、发挥职能,提高质量,立足一个“打”字。建立健全针对食品安全案件的特殊反应机制: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组织精干力量优先办理,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出庭支持食品安全案件的法庭审理,依法对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法院裁判着重审查。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重证据、讲法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及时与上级院汇报请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力争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拓展思路,稳扎稳打,强化一个“督”字。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完善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切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犯罪等行为。同时,在对食品安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漏诉、漏犯的,及时追诉,避免有罪不究、有犯不打。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背后的不作为以及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线索,增强监督效果。
四、完善制度,讲究方法,做活一个“防”字。结合经办的具体案例,多次主动深入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预防调研活动,积极查找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体制漏洞和机制问题,提出治理和防范的对策措施,形成有分析、有对策、有质量的预防调研报告,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预警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力争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一案一建议,防患食品安全案件发生于未然。
五、解疑释法,铺路搭桥,落实一个“帮”字。依托该院“一室三长”工作平台,借助“法制厂长”和“法制村长”身份,公诉科多次深入企业和农户开展帮扶服务。通过典型案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明确食品安全事件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强化企业和农户的诚信经营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协助建立食品安全措施,搭建食品安全的制度架设,结合具体情况,协助企业和农户实施食品安全防护评估,制定食品安全防护计划,完善生产环节内控措施,构建质量追溯体系。(通讯员:蔺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