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近日,漳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其中,芗城、龙文两区将市级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下放的食品药品管理职能和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分别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作为本级政府工作部门。
古雷、常山开发区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漳浦县、云霄县政府负责;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分别由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而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市、县(市、区)分别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其中县级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具体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有关食品、药品的申诉举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据悉,目前漳州市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分管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洪仕建已主持召开了2次改革工作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