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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十年的食品药品重大事件中,‘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都是阻碍公众知情权的挡箭牌:云南白药未标识有毒配方、镉超标大米名单不能公布、瓶装水水质企业标准不能公布、食品添加剂名称不能公布……”2014年2月17日,民间公益组织“天下公”向社会发此公开信称,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没有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除个人隐私外,所有信息都必须被公开。
“天下公”还呼吁,社会各界应该关注“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倒退现象”。
2013年9月至今,中国食品安全立法动作频频,除主要部门法《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食品安全法送审稿》)征求社会意见外,各省、市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政府监管等多个领域的数十部地方法规先后揭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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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经》记者 凌馨实习生 杨月萦 】 (责任编辑:闫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