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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新规
2014-03-09 15:00:17
来源:江苏新闻网
中新江苏网镇江3月9日电 (李干荣 刘扬)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婴幼儿乳粉有新要求,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据镇江检验检疫局业务人员介绍,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指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乳粉。
镇江地区去年11月份开始直接进口乳制品,共计进口4 批重48吨,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镇江检验检疫人员表示,他们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进口乳制品的检疫监管,同时提醒市民购进口乳制品时,要仔细辨认其标识,购买合格产品。(完)
编辑: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