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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超市出售辣酱无营养标签
时间:2014-03-10 09:30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陆季惠)2013年5月,吴中区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华润超市越溪店销售了缺少营养标签的纯鲜剁辣椒、鲜辣酱。检查人员查看了消费者提供的实物,这二款预包装食品确实没有营养标签。检查人员对超市现场检查发现,这二款产品已售完,没再销售。工商局经听证,最终认定超市在销售商品时未尽到验收的责任,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超市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然而,该批辣椒酱的生产商上海某食品公司认为,辣椒酱在出厂之前已经加贴了营养标签,没有营养标签可能是个人打假者购买后所为。该食品公司认为,举报者是个人打假者,并在购买后动了手脚,第一次个人打假者打电话要求赔偿,他们以为是工人疏忽,漏贴了,所以就赔偿给他了,后来打假者又到其它网点要求赔钱。该食品公司拒绝后,打假者举报至工商局,要求查处。食品公司认为,食品没有营养标签不代表食品具有危害性,工商局认定事实不清,依据不足,处罚不合理,故以利害关系人身份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驳回了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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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