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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纳入传统金融监管
“两会”代表、委员关注互联网金融这一议题,尤其聚焦在监管和法规方面。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在提案中指出,面对互联网金融新现象,监管机构反应滞后或前后反复。他建议,互联网金融同样要严守金融风险监管的底线,与传统金融业应执行相同的监管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建议:一是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二是统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监管体系;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四是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全国人大代表、人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应该受到必要和适当的金融监管。
点评: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等新名词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反映了本届政府对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创新的高度敏感与重视。互联网平台企业是天然的大数据型企业,也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引领者,应当鼓励他们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