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网讯(记者 崔严)3月10日,记者从沈阳市诚信建设制度化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做好沈阳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给沈阳市民打造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倡导诚信守约的同时,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实行“黑名单”制度。
建企业诚信档案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
诚信档案建设是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诚信生产经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记录的重要手段之一。据了解,截止2013年底,我市52000余家食品经营单位、4916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1303家食品生产企业、3180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615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已经建立诚信档案。
用量化分级和信用等级评定推动诚信建设
记者了解到,为全面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行业自律,我市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已经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据了解,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市按照A、B、C三个等级进行评定。截止目前,我市食品流通环节共有A级户7590户,示范户3276户,餐饮环节共评定A级餐饮单位453家、B级餐饮单位5691家、C级餐饮单位6931家。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方面,2013年评定守信等级企业5443家,基本守信等级企业327家,失信等级企业25家。
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实行“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为实现信用奖惩联动,我市将实行“黑名单”制度。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袁革表示:“对严重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建立失信企业重点监控机制,对‘黑名单’专栏中的企业作为质量安全的风险重点,采取加大日常监督和抽验频次、飞行检查、认证跟踪、专项整治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提高企业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