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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4)
时间:2014-03-11 09:40  浏览次数:

  热点六:移动电话投诉量持续增长

  投诉的问题除质量问题外,售后维修服务不规范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一是有些超过三包期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售后以没有配件为由拒绝维修,违反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生产者要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两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的规定;二是维修后不提供修理记录,故意设置退换货障碍;三是个别手机厂家甚至不提供普通修理服务,实行所谓“更换式维修”的霸王条款;四是鉴定难。消费者对厂家的鉴定结果有质疑,国家授权的手机鉴定机构程序复杂、费用高、耗时又长,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时只能知难而退。

  热点七:保健品虚假宣传现象严重

  消费者通过广告、医疗讲座、免费体检等方式购买的保健品,由于销售跨地域、涉及环节多、经营者身份不明等原因,投诉纠纷往往难以解决。有些广告将保健品冒充药品销售,还宣称治疗效果。利用消费者对所谓的“名医生”、“名医院”、“名专家”的信任高价销售各类保健品,大肆敛财。部分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经受不住宣传的误导,花费多年积蓄购买,服用后根本达不到宣传的效果,甚至贻误最佳治疗时机。通过这些方式购买的保健品或者药品,其特点是不管有没有病都能查出病,不管得的什么病都吃一种药,即吃不好也吃不坏,让消费者花冤枉钱。

  热点八:食品类投诉仍是热点

  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食品标签、标示、说明书不符合要求,有的擅自更改生产日期,还有一些食品出厂时不标注生产日期,等到销售的时候再贴上生产日期;二是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有些食品滥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剂;三是食品加工经营过程的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部分散装的食品安全措施不到位,有些还未食用就已经过期变质;四是农村的集市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垃圾食品大量存在,农民消费者对这些食品缺乏鉴别能力。

  热点九:物流和快递服务差

  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擅自改变约定运输方式;二是物品被冒名签收或者发错收件地址让消费者承担不合理运费;三是对非保价物品出现延迟交付、毁损、丢失或者包装内没有实物时,经营者只能按照运费的三倍赔偿;四是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索取高额运费或者变相加价,否则拒绝付货;五是送货上门后要求消费者先签收后验货,一旦签收后发现货物损坏,经营者则以已消费者签收为由推卸责任。

  热点十:银行服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误导储户变保户

  一是消费者到银行办理储蓄业务,不是被收益更高、无风险提示的保险广告所诱惑,就是受储蓄员或在银行柜台前的保险业务员的不实宣传所误导,错把保险当储蓄;二是营业员在向消费者介绍理财产品时,故意规避产品的风险和免责条款,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是一旦出现纠纷,银行和保险公司都会以消费者签字同意为由推卸责任;四是消费者一旦中途退保就要承担高额经济损失。

  早在2003年,中国保监会就下发了《加强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代理人不得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产品介绍,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利益。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

  银行在销售保险时应实话实说,说明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省联通公司副总王利民  
  落实“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倡议书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作为2014年年主题,其含义涵盖了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即: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的新理念;新《消法》赋予消费者新的权益;新《消法》增加经营者新的义务;新《消法》对消协组织新的定位;新《消法》进一步加大政府新的责任。这是我们党的立党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新《消法》的施行,将加快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化与法制化进程,不仅有助于构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公平交易秩序,而且有助于优化经营者之间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构建多赢共享、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新型商业生态环境。

  2014年,我省各级消协组织将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这一年主题,重点开展新《消法》的普法宣传,做好配套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完善;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社会监督,督促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加强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理念的引导等工作,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为此,黑龙江省联通公司代表广大企业共同向社会倡议: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4年是新《消法》确立保护消费者权益新制度启动的第一年。我们要共同加强重点领域的社会监督,全面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严格遵守商业伦理道德,完善各项新制度的实施,创新思维,健全机制,规范行为,提升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2、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企业要真实、客观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坚决杜绝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交易公平,合同规范,竞争有序,健全售后服务体系,承担“三包”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化解消费纠纷。有效动员全社会增强诚信维权意识,大力营造诚信维权的社会氛围。企业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和快速调解通道,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合理化建议。

  新《消法》是一部更加有效捍卫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大法,是消费者放心消费的总章程。同时,新《消法》也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催化剂。站在新“消法”实施的新起点上,让我们凝聚奋进力量,勇于担当,为齐心共建强国梦的早日实现贡献我们每个人的力量。
 
  谭宇宏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责任编辑: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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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