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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餐饮行业十大陷阱:索要发票总没有
时间:2014-03-12 09:51  浏览次数:

揭秘餐饮行业十大陷阱:索要发票总没有

漫画/雨田

  对国人而言,“如何吃得好”早已取代“如何吃得饱”,成为“民以食为天”的最佳注解。然而,如何规范餐饮行业行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却是一个一直“在路上”的问题,而将于今年3·15正式实施的新消法将会把这个行程再向前推进一大步。

  重庆晨报全媒体常年为你维权,一年来“966966文明热线”共接到餐饮食品方面的投诉101起。晨报公众舆情中心根据投诉总结出餐饮行业十大消费陷阱,并请来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飞,依照新消费法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辨别和投诉建议,帮你放心消费,轻松维权。

  陷阱1

  看不懂的“代金券”

  个案:李小姐被“满100元送50元代金券”的活动所吸引,选择了江北一家中餐厅请客,消费了1000元后得到了500元的代金券,代金券上没明确注明消费需求和使用时间。几天后恰逢周末,李小姐再次来到该餐厅消费,用代金券结账时却被告知周末不能使用代金券。

  律师支招:不少餐饮商家的代金券得来容易用起来却难:不设找零,只有多点菜;使用时段有限制;特价菜不能使用等等。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等”。

  陷阱2

  需要核实的“糊涂账”

  个案:陈阿姨亲友8人在自家楼下的一家餐馆吃饭后,结账时收银员告知是“520元”。细心的刘阿姨叫服务员拿来单据,自己用计算器进行计算,算了两遍都是480元。对此,服务员解释说是每位有5元餐位费没计算在内。

  律师支招:在顾客买单的时候,有些不诚信的餐厅会出现“收费不明”,如提供的餐纸、饮料、点心、小菜、茶水等,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和明示消费价格。新消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餐厅消费时,需做到心中有数。

  陷阱3

  你要“发票”他不给

  个案:王先生在九龙坡区某火锅馆用完餐后向服务员索要发票,服务员称机器坏了不能打发票。王先生找到值班经理来,值班经理不但没有对他们认真解释,反而告诉王先生“随便怎么投诉,就是不会开发票”。

  律师支招:发票是企业纳税的凭据,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凭据。但很多餐饮店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消费开发票,比如“发票刚刚用完”、“发票正在办理”、“送你饮料就不要发票了嘛”。《新消法》二十二条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陷阱4

  令人作呕的“不卫生”

  个案:叶女士一家及亲戚在巴南区龙洲湾某饭店参加朋友的婚宴,进餐过程中竟然在米饭中发现有蛆。宴席结束后的当晚,有几个参加宴席的宾客发生腹泻,被送往巴南区人民医院治疗。叶女士及家人把此事向饭店相关负责人反映,但商家一直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律师支招:食品安全是重中之中,除了商家应该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外,消费者也应该具备相关的饮食卫生知识和维权意识。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掌握证据、并保留相关票据是关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餐饮消费投诉提醒:

  消费者应根据遇到的不同问题向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如遇到不开发票问题,可向税务局投诉;遇到食品卫生问题,可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除消协外,当消费者在餐饮场所遇到消费纠纷,也可致电重庆餐饮商会(67513463),餐饮商会将会尽力进行协调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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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