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席锋宇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检察官队伍更需严格要求自己,要慎独慎微慎情慎友。"
"'铁面包公',不能'廉不自守'。不能出现'灯下黑'的问题。"
"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个别违法违纪行为,让这一支队伍都处于'议论风暴'中,让人民群众对我们心生失望。"
作为一位在政法战线工作已经跨世纪的"老兵",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代表谈及反腐败,特别是检察队伍自身预防腐败的重要性时,妙语连珠。
"说起我们广东检察工作,有组数字比较生动--我们以全国1/20的人口办理全国1/9的刑事案件,每年批捕起诉的案件平均都在十一二万件左右。把案件办成精品案,办成经得起法律、人民和时间检验的案件,需要我们把压力化成天大的责任,认真完成。"郑红对记者说。
2013年,广东省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499件3073人。从这些查办的案件中,郑红注意到一些共同的特点。
首先,大要案所占比例高。郑红和记者分享了一组数据:查处案件中,职务犯罪大案1907件,占立案数的76.31%;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02人(含厅级32人)。"比如,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等案件,百姓和社会的关注度都比较高。"
其次,窝案串案依然突出。郑红说,近几年,贪污贿赂犯罪窝串案比例高,犯罪分子在共同利益或利害关系的驱驶下,上下勾结,内外勾结,职务犯罪群体化趋势更加突出,往往是查处一点、牵出一线、挖出一串。
还有贿赂案件比重增大。郑红介绍, 2008年以来,贿赂案件所占比例逐年上升。涉案人员掌握实权,其中很多是党政领导、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对各种资源和利益分配握有公共权力,因此容易成为行贿的目标。一些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与不法经营者勾结,以牺牲国家公共利益为代价,大肆索取收受贿赂,以权换钱,以权索钱,谋取私利。
郑红还注意到,所办案件中民生领域案件比例大,涉农犯罪较突出。"主要集中在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以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
让郑红比较心痛的一点是,犯罪嫌疑人逐渐年轻化。"广东近年来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中,35岁以下人员占有相当比例。"郑红不无惋惜地说,年轻的国家公职人员具有文化素质高、自我意识较强、敢冲敢干的特点,同时社会阅历浅、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最后定型,容易受到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消极思潮侵蚀,当其抵制不住各种金钱物质利益诱惑时,容易陷入贪污贿赂犯罪的泥潭。
在去年查处的案件中,郑红还注意到新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明显增多。除了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土地开发等传统商业贿赂领域犯罪仍然是高发区外,拍卖行业、出版传媒行业、烟草行业、殡葬行业、园林绿化行业等新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不断增多。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现象的主体、形态、领域、手段等都在发生着明显变化。"郑红说,"腐败行为的隐蔽性、利益链条的延展性、贪腐手段的多样性和智能性更加突出。一般性腐败问题、严重性腐败问题和深层次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与此同时,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也给反贪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
郑红指出,看到反腐斗争的新变化新难点,并不是为了推脱责任,而是要求所有战斗在反腐第一线的同志提高认识,打足精神,准备好打大仗、打硬仗,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进一步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
谈到下一步反腐行动,他认为首先还是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医药卫生、食品安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
其次,切实增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能力。积极适应刑诉法修改的新形势,以依法规范为前提提升侦查破案能力。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举报。加快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提高侦查保障能力,综合运用情报信息、科技手段引导侦查。
法制网北京3月1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