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健
3·15权益·责任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同时,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高了消费者信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了经济发展。时下的“3·15”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它让消费者权益至上的观念,在这一天得到了最好的阐释。这无疑是时代的进步,意味着“3·15”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普及,已得到人们很大程度的认同。但是,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还是要时刻注意维权。
据了解,2013年邮政类服务成为新的投诉热点。通讯类服务占投诉数量之首。全市去年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建议1万件,12315共受理消费者咨询8012件,投诉1994件,举报6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6.67万元。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全市去年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建议10607件,同比增长24.1%,12315共受理消费者咨询8012件,投诉1994件,举报6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6.67万元。
据介绍,去年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建议总量与上年相比,增幅较大,一方面反映出12315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另一方面反映出各类消费矛盾依然突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不容松懈。
2013年,消费者咨询的热点主要表现在通讯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食品安全、交通工具、烟、酒和饮料等方面。大部分消费者的关注点集中在通讯产品质量、服装掉色、鞋子脱胶、家用电器售后服务等问题。另外,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新修改的消保法也是消费者关注的重要焦点。
通讯类服务
占投诉数量之首
2013年市消协受理商品类投诉1337件,占投诉总量的67.1%。其中:日用百货类投诉405件,占商品类投诉30.29%;家用电器类投诉369件,占商品类投诉27.59%;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127件,占商品类投诉的9.49%。
服装鞋帽、手机质量问题仍然是消费者投诉热点。尤其是手机的投诉相对较多,主要问题为:经销商不完全履行三包责任和义务,供销双方对手机故障属质量问题或人为损坏问题的主观认定差异等常见问题;手机售后服务问题。对手机功能做夸大或虚假宣传等。
受理服务类投诉657件,占总投诉量的32.9%。其中非现场购物156件、电信服务144件、修理维护服务67件、居民服务66件、邮政服务55件、餐饮服务34件、物业管理24件、旅游服务17件、互联网服务17件。
网络及电视购物服务、电信服务、邮政服务是服务类投诉的三大热点。非现场购物类投诉增长迅猛。主要体现在:网络购物陷阱多,实际物品和宣传不符,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出现问题后退换货难等。电信类服务不尽人意,此类问题主要体现在:资费不透明、强制消费、虚假宣传、垃圾短信等。
邮政类服务
成投诉新热点
邮政类服务成为新的投诉热点。投诉问题主要为快递行业服务质量投诉。快递公司服务不够规范、延时送达、送错地址、货物损毁、货物丢失等。主要投诉为质量类84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的42.18%;售后类32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的15.65%;其它类15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的7.57%。
另据了解,去年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举报电话案件664件,其中:无照经营167件,占举报总量的25.2%,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130件,占举报总量的19.6%,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130件,占举报总量的19.6%,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119件,占举报总量的17.9%。
据悉,今年是新《消法》确立保护消费者权益新制度启动的第一年。新修订的《消法》充实细化了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规范了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加大了惩罚性赔偿力度等。为消费者的权益又加了一层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