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2014-03-1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4〕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是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突出“三个年”主题,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对全面推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尽快排出重点工作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狠抓进度,全力推进,扎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通力协作,多措并举,确保2014年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责任分解中的责任单位,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分别于2014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2015年1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市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各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4日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张鸿铭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规范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
3.坚持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深化政府与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协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大众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4.继续实施优质教育、全民健康等“十大民生工程”,完成投资76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食安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城投集团
5.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宜居宜业,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实现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四规合一”。科学划定主城区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合理控制主城区人口规模,加快城市建设重心向副城、组团转移。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各区、县(市)政府
6.坚持拥江发展,加快城市东扩步伐。继续加快“三副六组团”建设。加快县城建设。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市交通运输局
7.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保障,建立和完善可持续的城乡一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二、杨戌标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8.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力争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其中民间投资突破2700亿元,基础设施投资955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
9.全面开展市、区(县、市)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整合和改革。组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各区、县(市)政府
10.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充分发挥区、县(市)作用。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审管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进一步理顺萧山、余杭两区融入主城区的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
12.完善市区两级财政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3.加快之江文化大平台建设。
(1)浙江音乐学院项目。
责任单位:浙江音乐学院(筹)建设指挥部、西湖区政府(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2)浙江图书馆新馆等项目。
责任单位:西湖区政府(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14.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企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金融办
15.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
16.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7.强化市场取向,制定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深化能源供应机制改革,开展区域用能权交易试点。完善用电、用气、用水差别化、阶梯式价格调节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研究室、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城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物价局、市城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18.发展私募金融、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加快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委
19.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20.办好2014“创新中国”总决赛。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杭州文广集团
21.聚焦十大产业,力争十大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GDP增幅3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48.5%。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十大办)
22.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培育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
23.深化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试点。加大生态补偿、政府采购绿色环保产品的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
24.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投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
2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城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6.推进产业向县(市)梯度转移,增强县城、中心镇产业承接能力和人口承载能力。加大社会资本参与中心镇建设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统筹办)、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
27.加快推进杭黄铁路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市铁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
28.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综治办、市民政局
29.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综合式执法,共建共享“平安杭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各区、县(市)政府
30.健全社会普法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政府
31.发扬“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有效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疗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处置。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信访局
32.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办、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33.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
34.全面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责任单位: 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信访局
35.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36.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37.完善政府及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
责任单位:市新闻办,各区、县(市)政府
38.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抓好“四风”问题整改,严肃整治景区公园会所中的歪风。进一步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和文件,规范公务接待,严控创建达标检查评比和节庆论坛等活动,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0%,全部用于治水。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39.加强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40.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41.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局,各区、县(市)政府
42.切实做好国防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杭州警备区、市发改委
43.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安局
三、张建庭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44.推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45.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
46.推进旅游全域化,促进旅游与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等业态融合发展,继续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发展“三江两岸”黄金旅游。
责任单位:市旅委、市西博办、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体育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农办,五县(市)政府
47.加快西博会市场化转型。
责任单位:市西博办
48.推进国际化生活社区和商业街区建设,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旅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经贸局、市民政局、市台办、市外办、市侨办、市侨联、市贸促会,各区、县(市)政府
49.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市特色风貌区保护,加大对古树和古建筑保护力度。传承历史文脉,实施西湖综保工程等。
责任单位:市园文局、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
50.继续推进运河申遗。
责任单位:市运河综保委、市园文局
51.继续推进良渚文化遗址申遗。
责任单位:余杭区政府、市园文局
四、戚哮虎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52.积极推进市域行政区划调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3.深化水资源配置改革,开展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制度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54.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办,各区、县(市)政府
55.完成粮食种植233万亩。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新建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快建设“六个百万”城市保供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年直供销量达20万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
56.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6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
57.改建、续建、新建三堡南排、钱江水利枢纽等防洪排涝工程。加固海塘建设,提高防洪(潮)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实施东苕溪防洪加固工程。除险加固小型水库27座和万方以上山塘159座。推进湘湖、三白潭等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启用闲林水库,开工建设千岛湖配水工程。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城投集团,萧山区、余杭区、五县(市)政府
58.实施现代农业“十大工程”,大力发展规模农业、高效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和设施农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涉农网商、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生态旅游。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市旅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59.切实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0.深化“春风行动”,做好低收入和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61.深化农村河道清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强农村秸秆再利用。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农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建委
62.鼓励发展农村商业。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贸易局、市供销社,各区、县(市)政府
63.继续实施西溪综保工程。
责任单位:余杭区、西湖区政府,市园文局
64.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深入实施科技、现代服务业、文创、旅游、交通和人才“六大西进行动”,深入实施“双千工程”、“大企业大集团服务中心镇建设”活动,继续开展中心村、精品村、风情小镇、精品线路和精品区块建设,保护好文化遗存。深化“联乡结村”,持续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改善山区农民饮用水条件。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文创办、市旅委、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才办、市园文局,各区、县(市)政府
65.加快形成“9064”养老服务格局,提高社会办机构养老比重,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平安网格”创建活动,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五、徐文光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66.建立企业梯次培育制度,启动新一轮大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大企业大集团、成长型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重视本地自主知识产权首台(套)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
67.建立亩产贡献、能耗、排污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淘汰水泥、造纸、化工、印染、铸造等高能耗企业130家,腾出用能指标20万吨标煤。完善落后产能淘汰以奖代补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
68.提高创新能力,全面落实“科技创新30条”,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3%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
69.整合优化创新平台,发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的创新引领作用,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平台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委,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未来科技城管委会、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0.深化与浙大、中国美院的战略合作,开展与中国工程院、北大合作,促进企业与在杭高校协同创新和产学研平台建设。健全公共创新三级服务体系,促进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杭州师范大学
7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工商局
72.实施“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统计局
73.推广“创新服务券”。深化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蒲公英计划。
责任单位:市科委
74.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
75.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和信息消费。全面深化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战略合作,积极培育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加快“智慧杭州”建设。实施“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宽带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高速公路。加强大数据应用,以“智慧民生”、“智慧政务”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扩大市民卡应用面,促进智慧产业和智慧服务发展。打造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推动先进装备制造、3D打印、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举办中国电子商务博览会,加快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和快递服务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市西博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华数公司、杭州电信公司、市金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6.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产品、品牌、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集聚转型力度,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实施“机器换人”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技改项目450个,投入资金450亿元,认定示范应用企业20家。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
77.加大工业项目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工业技改“双百工程”,推进长安福特、东风裕隆、中科新松、杭汽轮重工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工业投资1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8.加快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
79.加强供电设施安全运行监管。
责任单位: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建委
80.加快实施治水三年行动计划。在治污水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水局、市城管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运河综保委、市建委、市城投集团、市农办、市农业局
81.强化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萧山区、富阳市、桐庐县政府,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
82.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坚持区域综合防治与强化属地治理并重,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减少雾霾污染影响。加快无燃煤区由主城区向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推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
83.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管理,淘汰黄标车2万辆,严格限行黄标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局
84.实行单位产出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管理,开展单位能耗增加值贡献率排序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
85.继续开展对主城区重点燃煤企业改造,加大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推进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启动“智慧能源”建设,加强“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节能监督。推进重点节能工程,扩大节能产品应用。加大脱硝工程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86.落实建设项目排污权总量控制、总量准入和削减替代制度,建立三级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实施企业初始排污权分配和有偿使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
87.加快推进半山、北大桥地区污染企业“清零行动”。加大印染、制革、造纸和化工行业整治力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有关区、县(市)政府
88.建立公安环保执法队伍,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违法排放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编委办,各区、县(市)政府
89.实施“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严格控制“六条生态带”,推进“五区一园”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市(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加大“三江两岸”生态景观整治力度。支持淳安县建设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实验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办、市规划局、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90.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建设绿色廊道。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
91.加大对老字号的保护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各区、县(市)政府
9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六、谢双成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93.认真落实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大众消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品牌营销、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商贸业态。完善延安路商贸功能,促进武林、湖滨、吴山三大商圈融合发展。加快国际商贸城建设,优化城区商贸中心和特色商业街区布局,鼓励发展社区商业。提高商业消费吸引力。巩固家电、医疗等热点消费,举办“购物天堂、美食之都”活动200场。积极探索商业零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力争网络零售额突破2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市西博办、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杭实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94.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储备、调控体系,确保粮食安全。
责任单位: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5.加强与上海自贸区对接,实施错位互补发展。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市经合办
96.促进高质量的充分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2.6万人,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1000家。规范劳务派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区、县(市)政府
97.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农办、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98.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杭州海关、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局,下城区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9.加强项目引进和要素保障,确保招商引资规模、要素投入和投资额度的相互匹配。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经合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
100.巩固传统国际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改善外贸出口结构,支持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完成出口413亿美元。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拓展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等服务外包新领域。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培养本土跨国公司。加强与央企、500强企业和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功能性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外资60亿美元。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经合办、市文创办、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101.积极培育总部(楼宇)经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强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02.加快杭州都市圈建设,提升在长三角的优势地位。持续做好“浙商回杭”工作,着力打造浙商总部中心。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引进内资1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各区、县(市)政府
103.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创新人才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产业紧缺人才预测预警机制,加强高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新增“国千”人选10名、“省千”人选40名、市“521计划”人选20名。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科委
104.推进与港澳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外办(市港澳办)、市台办、市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
105.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减、放、提、管”思路,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加大向基层放权分权力度,加强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对中介组织的管理。抓好国际商贸城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试点。继续推行投资项目“五阶段”审批、工业园区“化零为整”审批。
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江干区政府、萧山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
七、陈红英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06.大力发展动漫、游戏、影视、设计等优势产业,建设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加快动漫馆建设,提升国际动漫节、西博会、文创博览会等影响力,促进文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创办、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西博办,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西湖区政府
107.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基层监督网络,加强食品药品全程管理,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编委办,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8.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继续实施名师公开课和阳光招生。支持杭师大转型发展,推进市属高校产教对接和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统筹办)、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旅委、市文创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109.加快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推广“智慧医疗”,实现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市民卡诊间结算向市直管民营医疗机构延伸。建成启用市妇女医院,推进市儿童医院(二期)和市中医院丁桥分院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110.大力引进国际(合作)学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外办、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11.大力引进国际(合作)医院。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外办、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12.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区、县(市)政府
113.推进文化名城建设,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努力构建市域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文创办、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114.积极申办大型国际国内赛事。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八、项永丹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15.实施集约用地“亩产倍增”计划。盘活存量土地1.2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
116.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
117.推进城东新城、之江新城、运河新城和钱江科技城等新城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完成投资2188亿元。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118.加快钱江金融城建设。
责任单位: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金融办、市金投集团,江干区政府
119. 加快城市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市政管网、泵站和五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市区雨污管网与道路建设同步。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
120.全面消除市区垃圾河,治理黑臭河,创建生态示范河道。继续实施市区河道综保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运河综保委,各区政府
121.对易积水的住宅小区、铁路涵洞和道路进行排水改造,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短时强降雨道路交通不中断”。治理80个低洼积水点。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122.加快实施九溪、赤山埠和祥符水厂技术改造,扩建提标改造七格污水厂。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3.开工建设九峰、萧山东片垃圾焚烧厂。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萧山区、余杭区政府
124.加大对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污泥、餐厨垃圾处理力度。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再利用。
责任单位: 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环保局、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建委
125.做好西湖、运河、钱塘江沿岸“三线”专项规划。开展地下空间利用、排水防涝、保障性住房、养老设施、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配套等专项规划修编。开展城市绿道系统、通风廊道等规划研究。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园文局、市运河综保委、市住保房管局、市城管委、市人防办、市民政局、市建委、市气象局、市政府研究室
126.推动城市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国际化。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
127.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建设,建成19条、续建15条、开工10条,打通“断头路”9条。加快城市快速路网建设,续建和开建紫之隧道、东湖路、文一路地下通道等框架性城市道路,确保秋石快速路三期主线、紫金港隧道、余杭塘路建成通车。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
128.开展城市入城口整治。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区、县(市)政府
129.加快大城北地区城市有机更新。
责任单位:下城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建委
130.加快望江地区城市有机更新。
责任单位:上城区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
131.加快地铁建设,续建2号线、4号线和1号线延伸段,开工建设5号线和6号线。
责任单位:市地铁集团、市发改委,有关区政府
132.深化市域轨道富阳线、临安线等前期研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铁集团,富阳市、临安市政府
133.加快杭长客运专线建设。
责任单位: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市铁路投资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
134.全力实施交通治堵五年规划。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地铁集团
135.加大停车泊位建设,确保新增公共停车用地150亩。推进政企单位与相邻小区错时共享停车,推广社区大封闭综合管理。实施停车收费差别化,发展停车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局
136.打造“公交都市”,发展绿色交通。新增公交专用道50公里,提升完善BRT公交网络,加快建设与地铁站的公交直达驳运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3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发改委、市地铁集团、市规划局
137.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交通组织方案第三方评估机制,科学实施“错峰限行”。加大交通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行科技治堵。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市地铁集团
138.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改建机场高速、杭新景高速(建德段)、沪杭高速(抬升)等对外快速通道。加快推进千黄高速(淳安段)、临金高速(国高网段)、绕城西复线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交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
139.继续推进富春江船闸改造、京杭运河二通道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市运河综保委
140.新建五堡排灌站。
责任单位: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林水局,江干区政府
141.全面开展“贴心城管”行动,深入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创新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大力推进“门前新三包”。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开展对建筑渣土、查违控违等治理,实施城乡结合部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142.运用经济杠杆,推进生活和生产节水,建成节水型居民小区10个,万元GDP用水量降低5%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文明办、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统计局
143.全面实施市区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严控建筑工地扬尘。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
144.严控道路扬尘。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145.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深入实施主城区垃圾清洁直运。加强建筑垃圾再利用。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建委,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
146.加强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监管。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安全监管局、市规划局、市建委
147.以创建“无违建”县、乡镇(街道)为目标,大力推进城乡“三改一拆”,重点整治“一户多宅”。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
148.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住保房管局、市林水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农办
149.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房30238套,竣工35778套。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有关区、县(市)政府
150.做好农村住房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农办,有关区、县(市)政府
151.加快建设奥体博览城。
责任单位:杭州奥体博览城建设指挥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萧山区政府
152.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局,各区、县(市)政府
153.切实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