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城镇安居工程。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在调研和听取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后,从加快项目进度、建立多方融资机制、提升工程质量、确保公平公正分配等方面作出审议意见并持续督办,推动政府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注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展视察并听取相关报告,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着力百姓食品安全。跟踪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代表视察城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加工作坊,就食品安全开展专题询问,针对检查、询问中发现的问题,作出审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从严行业自律,确保百姓的食品安全。对省盐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作出审议意见,强调加强盐业市场联合执法建设,创建更加稳定有序、安全放心的盐业市场。
着力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认真督办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推动政府加大投入,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养护队伍培养,认真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审议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从校园安保、校车安全、校园食品安全以及周边环境管理等方面,保护好中小学生安全,努力办好让人民放心的教育。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检查,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保障广大妇女合法权益。
四、围绕民主法治,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积极作为
常委会全力推动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积极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促进依法行政。审议行政审批中心管理服务情况的报告,推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组织视察和审议报告,要求有关部门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构建和谐宗教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对人民防空法进行执法检查并作出审议意见,强调提高全民人防意识和人防法制建设水平,坚持平战结合,发挥人防工程的应有作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促进公正司法。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和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监督,分别作出审议意见。全市法院系统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执行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肯定。全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增强对法院审判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控告申诉案件工作,对受理的11件申诉控告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办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对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56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审查。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317件(次)。对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合理诉求,加大督办力度,狠抓问题解决,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规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视察,依法加强任后监督。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5人次,保证了我市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五、围绕主体作用,在搞好代表服务保障上积极作为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搞好服务保障。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重视代表培训,在2012年全员培训市人大代表的基础上,2013年先后组织50名省人大代表和10名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分别到省人大和全国人大培训基地集中培训。畅通代表信息渠道,给每位代表订送了《中国人大》、《人大建设》杂志,为代表知情尽责服务。认真做好代表工作档案室建设,规范代表档案管理。注重搞好后勤服务,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
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积极推进代表活动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为代表履职搭建各种载体。共有160余名代表被邀请参加常委会有关会议、视察和各类执法检查,以及省政法系统征求意见座谈会、市行风政风评议监督活动。
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在办理工作中,严格办理程序,落实督办机制,注重办理质量。通过以视察促落实的督办机制,先后3次组织人大代表对9个市直委局开展视察活动,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通过落实各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满意率,解决了一批代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制度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走访慰问30余名基层困难代表,接待、联系代表300多人次。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47名优秀代表、3件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10个优秀代表小组进行表彰。开辟《信阳人大》电视专题栏目,对部分优秀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事迹进行重点宣传,使广大代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激发了代表履职的活力。
六、围绕自身建设,在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上积极作为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履职的有效形式和途径,持续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人大工作水平。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采取集中学习、听取报告等多种形式,深入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注重业务能力建设。认真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方向和任务。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注重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各项规定,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认真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贯彻落实意见》,并从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后勤接待、财务管理和新闻报道等方面严格贯彻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树立起“务实、重干、清廉、求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