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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记者“3·15”宣传消费者保护法
时间:2014-03-20 21:33  浏览次数:

    为提高小记者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抵制“三无”产品,促进小记者们的健康成长,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晨报小记者团跟随新建县消费者协会、新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一并来到了新建县欧尚超市门口开展“我是小小工商志愿者”主题宣传活动。
学新消法了解维权新知识
    15日上午10时,工作人员首先向小记者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以及消费者在维权方面应具备的基本知识。随后还通过生动的语言、丰富的案例教会了小记者们如何维权,保护自己。小记者边听边记,全神贯注。
    “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新旧消法的主要不同点好吗?”听完介绍,小记者魏子熠向工作人员问到。“恩,这位小记者问得很好,这其中有反对浪费入法、强制交易严禁、举证责任倒置、网购后悔退货等,主要有20条。”说完,工作人员便拿出“消法新解”的宣传单分发给在场的小记者。
    一年四季受理消费投诉,面对的大多是消费者无奈的声音、求助的呼声、愤怒的表情,而面对小记者们活泼的面孔,带着稚气的问题,不仅使工商人员看到了新一代消费维权社会力量的默默成长,深深感受到了依法维权重在教育,科学维权重在理念,更在一张张天真的面孔前感受到了童言快语的快乐。
学会辨别“三无”产品
    工商人员还向小记者们就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途径、注意事项进行了集中讲解。当工作人员讲到消费者购买商品有“三包”的权利时,“我知道,就是包换、包退、包修。”来自豫章小学的小记者刘赟浩的回答,令专业维权的工商局叔叔们伸出大拇指啧啧称赞。
    除了理论知识的了解,当然还少不了实物的现场展示。在向小记者们讲解完理论知识后,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又分别就食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性,以及青少年如何在校园周边辨别、抵制非法小食品,为同学们讲解了“五看”要领,提出了“六不”要求;还通过对比方法,让小记者们识别“酸牛奶”与“酸午奶”、“可口可乐”与“可日可乐”、“奥利奥”与“粤利粤”等山寨饮料。
    “我学会了不少鉴别‘垃圾食品’的本领,回去后我还要向同学们宣传。”来自师大附小的小记者文危龙昊同学了解了“三无”产品的危害后深受教育,他对记者说道。
活学活用现场宣传新消法
    最生动、气氛最为热烈的当属现场宣传环节——小记者们利用学到的“新消法”知识现场向路过的市民介绍起来。
    “阿姨,您好!我是江西晨报的小记者,耽误您一点时间,想向您做个简短地采访?您知道“新消法”吗?您买到过劣质产品吗?您是如何维护自己权利的呢?”小记者彭思榕和她的弟弟手拿采访本,在随机采访环节,正在对广场上的一位女士进行着消费维权的采访。除了随机采访,不少小记者分头行动,在广场前帮助工商人员对路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资料,提高市民维权的意识。
    不少家长表示,通过“3·15”维权活动的学习,孩子们也加入了消费维权队伍,增强了他们的消费维权意识,还为他们树立了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为他们的健康安全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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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