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安的观点
● 转变政府职能,将给政府采购带来方式上、结构上的转变
● 市场解决公共问题,只有在理想的竞争机制下方能实现
● 要合作规制,即市场或企业的自规制和政府规制相结合
本报记者
颜晓岩 贾璐
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
那么,政府转变职能,与政府采购有什么关系?它又将对政府采购产生什么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日前,《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专访了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政府采购专家于安。
政府转变职能与政府采购有很大关系
于安:政府转变职能,与政府采购有很大的关系。
因为,它会减少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需求。在这之前,政府采购是以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后勤保障为主要目标的。政府职能减少了、改变了,这种保障需求就减少了。如果部分职能下放给地方政府,中央和地方对政府采购需求的结构将随之改变。
与此同时,政府转变职能后,相当一部分政府采购转成了购买服务。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以后,政府采购就不仅仅是提供后勤保障,而是变成了政府实现职能的一个方式——通过购买方式来实现政府职能。
在政府转变职能这个过程中,政府采购不是原来的“我”了。转变政府职能,将对政府采购带来方式上、结构上的转变。因此,落实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有必要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来把握政府采购的工作走向。
取消和下放部分政府职能,其公共性质不会丧失
《中国政府采购报》:目前,政府转变职能,进程较快。
于安:是的。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以精简下放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为抓手来推进的,动作还是比较快的,实际上用一年的时间就做了两年半的事。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外部管理这方面,主要依托审批来维持。以减少审批作为主要抓手来转变政府职能,会很快看到成效。
《中国政府采购报》:那么,我们应该怎么看待,以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抓手或主要着力点,即以取消和下放作为主要内容的审批制度改革呢?
于安:大家知道,行政审批或者行政许可的设立,都是围绕公共事项展开的。现在把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审批许可的事项取消了,意味着政府不再承担对这部分公共事项的管理。下放,只是说中央政府不再承担,由地方政府来承担,只是中央和政府系统内部的一个职能转移,没有取消,在整体上做了转移。
现在的问题是,取消了以后,就会带来两个问题,值得大家重视。一是,取消和下放部分政府职能,这部分职能不会因为政府不再管,它就丧失了其公共性质。比如说矿井计算机系统的问题,现在政府放弃了对它的管理,但是计算机系统带来的公共安全问题,作为事物的内在属性,实际上不会因此而丧失其公共性。这是一个最重要的认识。
二是,政府不管了,事项的公共性靠谁来实现。这需要我们研究。概括讲,有三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这种公共性质的保障是靠市场竞争来完成的。比如说哪一家的食品安全性更高,它卖得就会好,你的质量不好、安全性低,可能就卖不动了,那就靠市场竞争来解决。另一种可能是,由强大的社会资质来解决,比如说由消费者协会对生产者施加伦理的、道德的、社会的压力,使它不敢轻易地为了盈利而从事危害公众健康的活动,包括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等。可能还有第三种可能,即在市场和社会组织都不足以承担起保护公共利益的时候,那么,政府有可能重新承担起这部分职能。
有可能形成再规制或再许可
《中国政府采购报》:职能下放的前提是,我们对市场是高度信任的。
于安:是的。现在,我们对市场是高度信任的。
但我们要清楚,市场是什么?市场是建立在自由交易基础上的一个竞争机制,同时也是一个自发机制,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机制,一个利己的机制。市场的法则是,把利己视为正当。所以,市场的规则与现在行政审批强调的公共规则,实际上是矛盾的。因为,市场倡导利己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而行政审批是强调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上述三种可能。如果是由市场来承担,那么,它主要是靠竞争压力形成的。但是,竞争机制在每一个领域、每一个地区的表现是不一样的,所以,靠市场自发的竞争来解决公共性的问题会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靠市场是解决不了像食品安全、公共安全、互联网安全、环境安全、能源安全等这样一些公共问题的。那么,这些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引起的矛盾,就有可能酿成新的社会事件,或者说酿成新的强烈的社会反应。
社会反应会有两个方面的可能,一个就是社会自组织,靠自己的组织来抵抗这些出于盈利需要对社会带来的危害。再有一个就是社会不能够自己来维持的时候,要求通过政府系统来进行。
《中国政府采购报》:那这样一来,会发生什么?政府将如何作为?
于安:这样的话,政府虽然不搞审批了,但是新的社会矛盾所引发的问题,对政府也会形成新的压力,就有可能形成再规制或再许可、再审批。因为,政府、社会、市场是三角关系,大家是轮制的,政府不管了,就轮到市场来,轮到社会来。
所以,我们要非常清楚地认识到,原来依据公共需求设立的审批,不会因为审批的取消而使其公共性消失,这是一个基本的认识。实际上,是政府把这些公共问题推给了市场和社会来解决。市场解决公共问题是通过竞争机制来实现的,只有在理想的竞争机制时,才可能很好解决。社会解决公共问题是靠社会组织来完成的,而不是靠分散的成员来完成的,所以,它会推动、催生社会的自组织程度。这是一个规律性的认识。
合作规制:市场与政府结合起来
《中国政府采购报》:事实证明,市场在很多情况下也会失灵,但是人们又不愿意回到政府管制的年代。那么,怎么办?
于安:是的。现在,我给大家介绍一个重要的理论叫做新规制理论。
你们提到的这个问题在世界其他地方是有经验可循的。人们在经历了政府失灵之后推崇市场。但是,最近发生的两次金融危机,证明市场在很多情况下也会失灵,但是人们又不愿意回到政府管制的年代。那么,怎么办呢?
新规制理论,就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由美国学者提出来的。他们认为2008年的金融危机是里根政府以来,去政府规制、更大地发挥市场作用的一次反弹,是政府失灵的一个表现。所以,这些学者们就提出了一个新的理论,即合作规制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