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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14-03-28 10:34  浏览次数:

新华网陕西频道3月28日电(记者李树峰)陕西省公安厅27日通报了2014年打击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犯罪10起典型案例。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工作。

2014年打击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犯罪10起典型案例为:1、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黄堡派出所侦办的宋某制售假劣豆制品案件

2014年2月16日,铜川市王益分局黄堡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的食品安全排查当中,发现辖区一豆腐店制售的豆腐干与其他经营户销售的豆腐干颜色不一致,遂对其加工操作间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操作间内发现15公斤用于着色的焦糖色添加剂,已用焦糖色添加剂制成的豆腐干10斤。

经查,该豆腐店经营户宋某自2012年3月份以来,为谋取利益,在制作豆腐干的过程中违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焦糖色,涉案金额90000余元。目前,黄堡派出所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对该案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2、横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侦办的曹某制售毒豆芽案件

2014年1月2日,榆林市横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省厅批转的群众举报线索,成功在横山县响水镇捣毁一家生产毒豆芽黑窝点,现场收缴无根豆芽素1500余支,半成品毒豆芽1000余公斤及大量用于生产毒豆芽的亮白速长杀菌剂等化学品,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曹某为谋取利益,自2011年4月份以来在一民房内使用有毒有害的无根豆芽素和激素等化工原料生产销售毒豆芽,涉案价值3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已被横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3、城固县公安局侦办的陈某等非法使用工业松香给宰杀后禽畜脱毛案件

2014年1月6日,汉中市城固县公安局出动警力100余人,一举捣毁14家非法使用工业松香给宰杀后禽畜脱毛的黑作坊,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刑事拘留14人,涉案价值共计22万余元。

使用工业松香给宰杀禽畜脱毛是一种对人体危害极大的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1月6日,城固县公安局抽调12个派出所100余名民警,对该县18处家禽脱毛加工点和3家卤酱肉店开展了统一清查行动。行动中,捣毁非法使用工业松香给宰杀禽畜脱毛的黑窝点14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名,暂扣工业松香20余公斤,有毒有害肉制品100余公斤,涉案价值22万余元。

4、延安市吴起县公安局侦办的王某制售毒豆芽案件

2014年1月21日,吴起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吴起县二道川有人生产有毒豆芽。县公安局迅速抽人员,在吴起镇二道川查获了一生产“毒豆芽”的黑作坊,查获成品豆芽100余斤,并当场抓获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经查,2013年10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吴起县二道川成立了豆芽加工厂,并开始生产、销售豆芽。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作坊生产的黄豆芽里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6-苄基嘌腺呤(无根水)。 2014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吴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27日被吴起县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2月27日被移送起诉。 5、石泉县公安局侦办的龚某制售毒豆芽案件 2014年1月16日,安康市石泉县熨斗派出所民警会同熨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发现,石泉县熨斗镇长岭村一组居民龚某在加工用于销售的黄豆芽过程中添加禁止使用的无根豆芽素,遂被派出所民警查获。据龚某交代,2013年2月份龚某在石泉县熨斗镇一商店以每支0.15元的价格购买20支无根豆芽素用于泡制豆芽,后将泡制好的豆芽在熨斗集镇进行销售。目前,龚某被石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长乐坊派出所侦办的李某非法销售假酒案 2014年3月18日16时许,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长乐坊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西安市碑林区东关街一烟酒店销售假冒伪劣烟酒。该所民警随后在其商店内查获十三箱假冒茅台酒、五粮液,涉案案值18万元。办案民警遂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审查,李某对其销售伪劣烟酒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侦办的姚某非法生产销售食品案 2014年3月13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雨金镇姚某经营的石子馍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手续。经审查,姚某所经营的石子馍于2011年11月份开始营业,至今销售额大约20万元,姚某对其无任何手续非法生产销售石子馍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对该案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8、商南县森林公安局侦办的程某非法占用林地案 2014年2月22日,商南县森林公安局接商南县林业局电话报称:“国家林业局西安专员办工作人员在商南县赵川镇淤泥湾秦家沟发现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要求尽快派人查处。” 2014年2月23日,商南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和林业技术人员赴现场开展勘察和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程某未经林业行政部门许可擅自于2013年7月修建铁矿,占用林地面积8782平方米(13.173亩)。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商南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商南县森林公安局侦办的姚某滥伐林木案件 2014年2月,国家林业局西安专员办工作人员发现在赵川镇老府湾村赵家台组大泥沟口堆放大量木屑。2014年2月23日,商南县森林公安局赵川派出所民警赴现场开展勘察和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该堆木屑系赵川镇老府湾村姚某采伐其本组村民毛某自留山的树木加工成的木屑。经商南县林业局技术人员对姚某采伐现场伐桩进行调查,姚某共计采伐林木材积22.95176立方米,折合蓄积30.6023立方米。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已被商南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神木县公安局锦界派出所侦办的周某等非法采矿案件 2014年1月24日13时许,神木县公安局锦界派出所民警在锦界镇大阴湾当场抓获涉嫌非法采矿人员周某、史某、张某。经审查,周某等三人于2014年1月24日10时许在锦界镇大阴湾一黑煤窑干活,其中周某负责用铲车为拉黑煤修路,史某负责抽黑煤窑里的水,张某负责清理黑煤窑巷道里的石头。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史某、张某等三人已被神木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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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