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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2014年春季起细化管理扎实做好营养计划地方试点
时间:2014-03-28 15:10  浏览次数:

      2014年春季学期起,作为陕西省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21个县(市、区)之一,金台区正式启动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全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15所,其中初中5所,小学10所,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共有2938名学生享受营养餐补助,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计划实施以来,全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积极探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子,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营养餐食品安全。政府强力推进是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以来,金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优质、安全”这一主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教体、卫生、财政、食药监、工商、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与各校园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坚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由区教体局牵头实施,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筹备营养改善计划暨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会,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及营养餐餐饮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校长负责制,初步建立了政府、部门和学校三级管理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是保证。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金台区制定出台《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并印发《金台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暂行)》、《金台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校基本信息表》、《食堂从业人员信息统计表》、《201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汇总表》、《201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核定表》、《201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认表》、《201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签字确认表》、《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进货票据》等制度保障及进一步细化管理,努力做到制度建设到位、工作程序到位、宣传工作到位、信息管理到位,为学生营养计划长期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加强监督管理是关键。金台区全面加强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严把六道关口:一是坚持“米、面、油”等大宗食品统一招标。严格按照宝鸡市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生活用粮油实行定点采购的意见》(宝市教字〔2014〕31号)文件精神,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在金台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内组织公开招标,确定“米、面、油”大宗食品配送企业。二是严把原材料采购关。要求食堂供餐的学校购买蔬菜是进行索取个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严防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流入学校食堂。并严格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如商品名称、产地日期、规格、单位数量、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由管理员验收登记。三是制度落实关。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各学校建立和完善出库登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制度并严格落实。四是食品留样关。监督各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的数量、保存方法、保存时间,为监测食品的安全性以及学校掌握自身情况提供保障,确保一旦发生可疑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可及时了解原因,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食品留样需要,统一制订并下发制式留样记录表,供学校监督食堂留样。五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要求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全部做到体检合格后上岗,防止疾病的传播。六是防护关。要求各学校食堂储藏室全部安装防护栏、防鼠板,防止人为投毒等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供餐中存在的问题,区上要求各学校认真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并有详细的陪餐记录。
      ——因地制宜,制定营养餐供餐模式。食堂供餐模式: 食堂供餐以其低成本、安全可靠、便利快捷等特点,成为金台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模式。为了真正把学校食堂建成 “营养基地”,一是努力办好现有食堂。在已开办食堂的1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每周学校制定符合膳食营养结构的营养餐食谱。各学校都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参与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学校食堂饭菜价格、质量、数量、供餐种类和食品安全,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同时,各学校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大力开展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二是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尽快完成6所食堂的改扩建工作,争取实现实施营养改善学校的全覆盖。
      餐饮企业供餐模式:对暂时没有学生食堂的学校,采用餐饮企业配餐模式。餐饮企业由区上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的餐饮企业按照学校制定的供餐食谱定时保质保量配送。学校坚持一周之内每天不重复,将配送的食品进行合理搭配,由学生本人领取就餐。
      ——规范管理,确保营养餐专项资金安全。金台区根据《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资金统筹、最高限价、直接支付、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为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营养餐标准和数量足额配餐,各学校通过发放餐票或资金上卡的形式全额补助学生。并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实行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示。在加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的同时,教体局将营养餐计划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各供餐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购置供餐设备设施,严格禁止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支付从业人员工资、添置设施设备、食堂维修改造等方面,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供餐足额、等价、优质。区教体局不定期检查学校、供餐单位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以及就餐学生名单、食品数量和价格等情况,要求学校通过设置信箱、举报电话、定期组织家长座谈等途径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专项经费规范运行。为确保各学校营养餐的规范运营,要求各校及时规范档案资料,确保营养餐实施的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
      ——广泛宣传,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金台区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认真回复社会各界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助标准、学生人数、招标采购结果、学生营养食谱、价格、资金使用情况。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消除误解,化解矛盾,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文/任炜 魏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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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