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拟设专职警察侦办食药领域犯罪 网民:值得期待!
综合媒体报道,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会同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去年查处的食药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发布会上,对于我国将成立食药犯罪专门侦查机构的消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回应称,确有此项计划,有望很快落地。
《广州日报》: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设立新部门增加编制,尤须审慎。“食药警察”类似相关部门职能整合上提出的新概念,那么是让原食药监管稽查局和公安人员合署办公,还是赋予“食药警察”刑事执法权?其次,食药安全问题之所以旧疾难除,除各部门推诿之外,还因为庸懒散,监管触角伸不到“田间地头”。也就是说,比新机制、新部门更重要的是实作风,多一些主动监管,便离“舌尖上的安全”近一点。
《新京报》:无论“食药警察”将来设在哪里,重点都应改变目前公安对食品安全案件“等案上门”的局面。要真正把“食药警察”的威力发挥出来,就必须主动出击,善于利用公安系统发达的权力末梢、强力的执法手段等优势,主动发现、侦查食品安全犯罪,不消极接受其他行政部门转移的案件。而个别食药监系统的执法者也应明白,“食药警察”的出现,意味着“以罚代刑”的操作空间越来越小了。
□浙江:公立医院4月1日起实行药品零差率舆论:切莫“二次转嫁”
《中国青年报》28日消息,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宣布,浙江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将从4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浙江省卫计委主任杨敬表示,“此举意味着浙江所有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养医’,同时,浙江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的省份。”媒体评论,如果“以药养医”真能破冰自然应点个赞,但就目前来看还只是“乐观”了一点。
新华网:百姓满意是衡量改革的一把标尺,医疗改革亦不例外。解决“看病贵”是方向问题,打破“以药养医”是手段,是为解决“看病贵”奠定了一个基础,搭起了一个框架。解决“看病贵”才是硬道理,这是根本问题。若在这一问题上认识不清,那就会“无为在歧路”。因此,药品零差率只是第一步,期待真正打破“以药养医”,最终解决“看病贵”。
《新京报》:要减轻患者在药品上的高消费,仅仅是零差率还不够,还要真正压缩进药环节的钻营空间,其中重要一环,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国际上,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都要尽可能做到科学、透明。只有保证药品的选择和定价,是科学合理的,在此基础上的药品零差率才有意义。进而辅以完善的医药费用结构,方有可能破解“以药养医”的顽症。
《广州日报》:此次医疗改革的初衷是想通过药品零差率来打破长期以来广遭诟病的“以药养医”体制,应该给予肯定。但公众也在担忧,医院是否会通过乱收费来转嫁自己的“负担”?要防止二次转嫁,除了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以外,关键是政府要转变观念,强化医院的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大对医院的财政补贴,否则即便有再多的监管禁令也不可能套住利欲熏心这个魔鬼。
□洛阳政府为证拆迁合民意 出现亡者来电来访舆论:公信何在?
新华网消息,近日,河南省受理了迄今最大规模的行政诉讼案——洛阳老城区266户居民状告政府违法强拆案。在庭审中,老城区政府为证明拆迁符合民意,出具当地居民张书欣和郭克智来电来访登记表。可原告证实,张书欣已离世13年,郭克智则已去世4年,并直指当地政府造假。舆论质疑,征地寻民意支持,连死去多年的逝者都不放过,岂非把法规当泥捏?
《新京报》:征地寻民意“玩穿越”,直指个别地方、部门征迁“乌龙阵”的荒诞,也令其公信坍塌、形象蒙污。这也提醒有关方面,在征迁事宜上,要防止百姓诉求被“死亡来电”所代表,其利益被遮蔽,就应建立更无缝的利益保障机制,让“聆听沉没的声音”嵌入到拆迁决策流程中,并以监管下沉托底,对侵害民众权益行径严追责。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征迁法规落到实处。
《京华时报》:政府违法征地并不鲜见,在违法征地过程中,公检法等部门或为主动示好,或因政府所迫,往往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这一次,洛阳市中院依法受理该案,实属不易。不过,对于200多户居民来说,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从法院受理此案到开庭审理,直至终审判决,仍然存在不少变数。这并不是说,原告可能面临败诉结局,而是说法院能否依法独立审判,仍有待事实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