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主岭市依法对学校及校园周边、建筑工地等区域的餐饮场所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全市食品安全,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全市农贸市场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学校食堂和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引导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用具消毒及保洁、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重点环节等情况的常态管理。充分利用日常市场巡查监管、举报投诉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严肃查处问题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达标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对已经达标发证的,要做好食品安全巡查和监管,进行常态化管理;对条件基本具备、短期内经整改能够达标的,要限期整改达标;对现实存在、确实需要、但达不到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条件的,要做好引导和扶持,帮助制定实施改造计划,尽快达标,但对其相关从业人员按规定应办理健康合格证的,必须持证上岗;对已经存在、规模较小、受场地限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取缔餐饮服务职能,可委托具有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代理;凡今后新办此类机构,不具备食品安全规定条件的,相关部门一律不予受理。加强协作配合。市食安办与教育局、住建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农业局及乡镇(街道)等部门密切配合,摸清底数,做好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由教育局牵头,“平安工地”建设由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工作协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群众反应强烈、危害严重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案件,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餐饮用具不按要求进行消毒、消毒效果监测不合格、私建乱改卫生设施、从业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上岗等问题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使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得到遏制。(伊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