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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食安办公布2月份桶装大抽检:13个批次不合格
时间:2014-04-01 14:28  浏览次数:

  今年2月下旬,由市食安办牵头,对全市所有桶装饮用水品牌进行了大抽检,涉及经营企业45家、生产单位8家,共计74个批次。结果显示,有13个批次不合格。

  抽检桶装饮用水13个批次不合格

  昨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本报发布了第8期《桶装饮用水质量抽验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从《公告》可以看出,在此次桶装饮用水抽检中,生产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有1家企业,企业名称为海宁市丁桥银河饮用水厂,抽检产品为饮用纯净水,为今年2月19日生产的批次。

  经抽检,该批次饮用纯净水的游离氯、菌落总数超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流通环节的抽检中,有12家桶装饮用水生产单位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存在问题,共有12个批次的桶装饮用水被判定为不合格,其中不合格项目最常见的是菌落总数和酵母。如德清县莫干山碧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岛茶泉饮用天然水,抽检批次为今年2月20日生产,因菌落总数、酵母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并被立案查处。

  而德清县龙吟山泉水厂生产的莫干清泉饮用天然水,抽检批次为2月14日生产,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酵母均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被立案查处。

  抽检覆盖全市所有桶装饮用水品牌

  此次发布的《公告》和市食安办以往发布的《公告》相比,不合格批次的数量明显增加,这是什么原因?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桶装饮用水抽检,是根据我市2月21日发布的《海宁市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进行部署,旨在加强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之所以不合格批次的数量比以前多,有两方面原因:

  其一,以前抽检全市的桶装饮用水(流通环节),1年分5次进行,覆盖所有品牌。而此次抽检对象为全市,实现了抽检全覆盖,共抽检经营企业45家、生产单位8家,涉及74个批次桶装饮用水(生产环节9个批次,流通环节65个批次),抽检基数变大了,不合格批次的数量也有所增加。

  其二,目前,全国桶装饮用水行业质量控制水平不高,容易出现质量问题,这与生产单位的水源质量、生产工艺、消毒措施和保存条件有一定的关系。不合格批次的数量多,说明我市的桶装饮用水质量也是不容乐观。

  今年将实施“红黑榜”制度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此次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后,未来将会加强对桶装饮用水的监管力度,“这一次,我们进行了全覆盖式的抽检,并不代表接下来就不抽检了。此后,对桶装饮用水的抽检,在抽检的范围、数量、次数上,将保持一个较高水平。”

  该负责人称,对于此次抽检中出现的不合格批次,一律立案查处,对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一是对经营企业进行处罚,倒逼生产单位加强质量管理;二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由当地监管部门对生产单位加强监管。”

  “与此同时,我们将紧盯出现不合格批次饮用水的企业,在之后的抽检中,再次进行抽检,如仍不合格,继续处以行政处罚,直到抽检合格为止。”该负责人说。

  记者获悉,今年,市食安办还将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在食品领域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符合审定标准,将列入“黑榜”,“黑榜”信息将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列入“黑榜”的企业,将被重点监管,桶装饮用水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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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桶装饮用水打开后尽量一周内饮完

  如果饮用过期、不洁的桶装饮用水,将会引发水源性疾病,可能出现腹泻、头晕、恶心等症状。对桶装饮用水不太了解的市民,可以先通过目测、鼻闻等进行判断,合格的桶装饮用水应是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无异臭、无肉眼可见物。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桶装饮用水内颜色发黄、浑浊、有絮状沉淀、杂质,甚至还有异味的,应停止饮用,更换新的桶装饮用水。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在桶装饮用水送入家中后,即使是质量较好的桶装饮用水,不宜久存。最好将其摆放在避光、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放置在阳光下。

  而桶装饮用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一周内饮用完毕,否则应加热煮开再饮用。

  此外,还要注意保持饮水机清洁,要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一般三个月清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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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