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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08:54:52 来源:河北新闻网
□闫振海
近日,隆化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白酒中含有大量虫子引发的消费纠纷。经调解,消费者获赔6800元。
3月5日,宋女士到隆化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今年1月20日,她在隆化县某超市花费180元购买某品牌4瓶装白酒一箱。2月7日(农历正月初八),在家中宴请亲朋,当喝最后一瓶白酒时,发现酒瓶里有20多条虫子,并且每条长度都在一厘米以上。众亲朋顿感恶心、反胃,宋女士也感到非常没面子,原本高高兴兴的一顿聚餐,被搞得兴致全无,不欢而散。对此,宋女士多次向超市和厂家讨要说法,均未得到妥善解决。消协工作人员通过查验实物和购物小票,证明宋女士投诉情况属实。于是,立即约谈了该超市和酒厂的负责人,说明生产和销售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已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还给消费者在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理应承担相应责任。通过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厂家和超市共同赔偿宋女士购买白酒价款的10倍1800元,同时还给予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总计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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