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反对浪费食品的具体举措。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在反“四风”的大背景下,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并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意见》下发的同时,“两办”还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几天来,《意见》中的诸多亮点和特点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热议。《意见》出台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相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此次出台的《意见》,突出重点环节的治理。其一是党政机关、政府部门率先垂范;其二加强各个环节管理的有效性,突出制度体系的建设;其三注重管理结果的运用。将会对整个社会全体公民文明用餐、节约资源、杜绝浪费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等问题的解决,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陕西省行政学院基础理论教研部副主任李永红副教授说。
“一顿公务宴,数亩农民粮”。针对公务用餐常导致大量食物浪费,《意见》指出,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并首次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时要列出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此举重在增加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便于公众对政府消费标准的监督。”李永红认为,这体现了中央根治公款吃喝不正之风的决心。
除了公务用餐,《意见》对单位食堂提出,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并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餐饮企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鼓励积极发展大众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多提供小份菜。
“这些规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对于实践中的贯彻执行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陕西省行政学院公共管理与改革研究所所长王彩梅教授认为,这些将成为餐饮组织杜绝粮食浪费的制度规范,既便于消费者了解掌握相关规定和做法,自觉配合和执行,也便于开展相关检查和监督,促进制度规定的严格落实。
《意见》中还指出,鼓励食品经营企业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针对粮食流通,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有效减少损失浪费。关于食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要按规定交由具备条件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或进行就地资源化处理。《意见》对相关部门还列出了详细具体的职责。“政府各职能部门发挥现代综合治理的作用,不留管理环节上的漏洞,将会大大强化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李永红认为,《意见》的出台,更是为在民众中树立公务人员合理适度消费,对纳税人负责,重塑政府廉洁形象的必然。建立有利于促进粮食节约的法律机制,将推动社会迈向更高的法治文明,是法律制度与政府、企业、个人行为的内在统一。政府率先垂范出台必要可行的制度,做好顶层设计,单位认真落实,重在执行,各人积极自检响应,将共同促进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美德的传承。
厉行节约,本是文明传承的题中之义。然而当今社会,国人舌尖上的浪费实在惊人。央视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人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价值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用餐节俭与否,折射的是一个社会、一个单位、一个群体的文明程度。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表示,“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曾经,我们一度将之丢弃,而现在《意见》的贯彻执行,将是对节约风气和节约文化的重拾,消除奢靡攀比之风。通过党政机关的率先垂范,对整个社会形成节约的良好风气,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