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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保山片会召开
时间:2014-04-03 18:33  浏览次数:

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保山片会召开

4月3日,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保山片会在保山召开,来自8个地州主管领导及反渎局长40余人参加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波,省检察院反渎局长尚俊平,副巡视员赵双怡出席会议。

会上,李波指出:2013年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起诉、有罪判决、重特大案件四项数据居于全国中上水平,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态势和规模;受案件数、要案人数、起诉率、实刑率虽有所上升,但在全国仍处于中下水平。今年1—3月全省反渎部门立案38件。共立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0件1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9.9%和8.8%。立办重特大案件53件,同比上升3.9%。立办要案4人,同比增加3人。在取得成绩基础上再接再厉力争突破。

在2014年下一步反渎职工作中各级院要推行多措并举措施,着力提高案件质量。要改进执法办案理念,采取确实有效措施,在提高渎职侵权案件质量方面下工夫。以专项工作为突破口,整体推进办案工作。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足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办案领域和案件种类。以专项工作推进全省整体办案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环境的净化。运用好“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措施。一要突出办案重点,选准突破口。二要加大力度查处窝案、串案,扩大办案效果。

李波强调,各级院要进一步强化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一是充分发挥省院反渎局的龙头作用。在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总结类案的基础上,结合各州市实际情况,每年选择几个具有普发性的行业、系统和领域作为查办重点,通过个案解剖研究犯罪规律和办案方法,进而推进和部署全省统一开展的专项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分洲市院的主体作用。要在全省推行以分洲市院为主体、统一启动初查工作、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突破、集中查办重大复杂案件、“集中辖区侦查资源打总体战”的办案模式,着力解决基层院办案力量薄弱、阻力大、组织、指挥办案乏力、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切实将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用活、用好、用足、用扎实。要严格把好案件初查、立案关,杜绝盲目立办“凑案数”、“台阶案”,摒弃“破零即安”的低标准、低要求,力争多办案件、办好案件。在办案过程中,遇到有成案价值的线索,基层院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并积极主动向上级院汇报,争取理论、技术、力量上的支持,能查善办,为立办案件、突破案件夯实基础,做好工作。

李波要求,各级反渎部门要转变侦查观念,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切实推进查办案件工作走上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的科学发展道路,突出信息、证据和科技在侦查中的作用,促使查办案件工作步入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一是要高度重视信息情报的基础地位,切实加强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注重对社会热点问题、执法司法部门数据信息以及坊间茶余饭后关注话题的收集,提高对其背后所涉及的渎职侵权犯罪的洞察力,认真研判,从大量的基础信息中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为初查、立办案件打好基础。二是要建设好侦查信息系统综合查询平台。在侦查观念转变的同时,技术设施建设要得到充分保障,要加强与公安、银行、通信、工商、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逐步收集完善行业部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网络舆情、公共事务等基础信息,同时要加强对信息数据库的使用管理。三是要加大信息化资金投入。反渎部门要积极争取院党组支持,加大信息化资金投入力度,力争2015年底前各地州、市院建成门类齐全、内容准确、资料丰富、检索便利的侦查信息系统。四是要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介入调查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热点事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推动形成重视和支持反渎工作的社会氛围。

省检察院反渎局长尚俊平在会上对开展的“小专项”查办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副巡视员赵双怡通报了今年以来反渎工作情况。

云南网 通讯员 张恒 白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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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