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拍摄的违法广告截图(金碧坊截图)
日前,网传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薛官堡村出现收购病残死猪广告,4月2日,曲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回复称,经公安传讯,喷印该广告的人从未收购过病残死猪,其喷印违法广告的目的只是为了吸引生意。
3月31日,网友@纯生在云南网金碧坊发布《陆良县薛官堡村见到收死猪广告,强烈谴责》帖文,称当地有人收购病残死猪贩卖,还留下联系方式。网友@行者之跟帖称,社会风气被搞烂,收购死病猪充好卖钱。
4月2日11时,曲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针对网友投诉回复称:3月31日晚20:41分,网民纯生反映“陆良县薛官堡村见到收病残死猪广告。”接到舆情后,曲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陆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曲靖市食安委副主任缪应虎、县委书记陈锐、县政府县长张光彦亲自作出指示,要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查处,关注舆情,及时回复。
4月1日晚,陆良县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食安办、公安局、畜牧局、工商局等食安委成员单位以及马街镇党委、政府为成员的联合调查组迅速于当晚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嫌疑人殷某华,该人长期从事生猪收购。为吸引更多人交售生猪给他,因此该人于2013年11月在马街镇薛官堡境内喷印“收死病残猪”户外小广告11条。
据公安传讯,本人交待,其从未收购过病死残猪。公安部门对其进行了教育和训诫,违法广告于4月2日夜已全部清理。该人因违法张贴户外小广告,由工商部门立案处理。
针对此事,4月2日上午10时,陆良县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监管办主任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食品药品广告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迅速展开工作,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和信息员作用,集中整治,不留死角,逐村清理,确保辖区内无违法食品药品广告。(赵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