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纳入工商备案项目 丽江古城工商被指越位 丽江工商局:属行政越权,责令纠正
4月1日,丽江市古城区工商局食品小作坊实行“经营备案登记证”第一天,便引出不少岐议。丽江市工商局在核实情况后,知错即改。要求在实施“经营备案登记证”食品流通监管措施的探索过程中,立即纠正行政越权行为,并加强部门协作和舆论引导,促进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
首创 经营备案登记证
长期处于无生产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丽江经营米线、面条等鲜粮制品的作坊经营店铺,在4月1日挂上了由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丽江市古城区工商局登记发放的“经营备案登记证”。然而,就在“亮证”第一天,就引来了业内人士的质疑,其中,古城区工商局在登记发放该证过程中,将“食品加工”这一项纳入了工商部门的备案项目,使得在现场处理食品安全投诉的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很尴尬”。
据业内人士介绍,为食品作坊经营户发放“经营备案登记证”在国内尚属首创。在市场经营活动和大多数经营者的印象中,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效率的“行政许可”,目前只听说有“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作为主要许可。对此,也有当地人质疑这是“地方部门的‘土牌照’”,对该证的行政行为和许可内容表示质疑。
纠正 越权行政职能
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过去的丽江城区食品加工作坊中,如米线加工基本没有经过任何行政许可,主要是生产环境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的还在责令整改。现在工商部门对这样生产环境的经营户登记发放了写有“加工销售”内容的“经营备案登记证”。有的经营者并不明白什么是“经营备案登记”,基本上都认为“现在有证了,可以任意干了”。另外,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工商把“加工”纳入备案事项,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造成了尴尬的执法环境。
昨日上午,晚报记者向丽江市工商局提供了1日下午随丽江市食药局执法部门到丽江城区一市场处理食品安全投诉时的相关现场资料。市工商局领导通过核实,确认古城区工商局登记发放的“经营备案登记证”备案事项中,“加工”这一项超越了工商部门的行政职能。对此,丽江市工商局法制科向媒体通报了要求古城区工商局“纠正”的书面意见。
春城晚报王法 摄影报道